学习宣传宪法是贯彻实施重要基础
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那么,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我们必须要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等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深入领会宪法精神、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广泛学习宣传和贯彻宪法的生动局面,让宪法的条文、原则和精神在全社会落地生根。具体而言,就是要在“紧密结合、积极创新”上下功夫、做文章。
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有效推动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扎实开展。
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中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健全完善中心组学法、法治培训、依法决策等制度,把宪法学习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和维护宪法,切实把领导人民制度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着力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不同途径,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引导青少年从小学习宪法,尊崇宪法。从而,有效推动全员、全程、全方位开展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全面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按照普法工作领导体制和责任制的要求,推动国家机关建立健全宪法宣传责任落实机制,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实践,推进各级国家机关自觉履行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职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格局。结合执法、司法和依法履职实际,向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宪法宣传,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把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宣传宪法法律的过程。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推进宪法宣传常态化,推动宪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在法律服务中宣传宪法,开展免费赠送宪法文本活动。
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形成声势彰显实效。积极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技术,组织宪法网上系列谈,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及时推送通俗易懂、群众易于学习掌握的宪法宣传内容。
注重把宪法宣传融入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因地制宜建设宪法宣传主题公园、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以生动的事例、鲜活的语言讲述宪法故事,解读宪法精神。
积极运用互联网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百家网站宪法知识竞赛,扩大参与度和覆盖率。精心组织好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使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成为全体公民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的重要品牌。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伟大的新时代。在这个新时代,宪法的精神不断发扬,将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在这个新时代,我们充分享受民主和法治的阳光,愈加坚定对宪法的信仰。我们一定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做宪法的信仰者、实践者、维护者,坚决捍卫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