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
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责任,发挥好“领头雁”效应,切实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意义重大。
依法治国需长期奋战。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所有领导干部都需要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问题。
带头学法懂法。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领导干部更要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领导干部学法懂法,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尤其要学习同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原则。
尊崇法治办实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特别应当带头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彻底摒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把法律作为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基本依据,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在法治之外、更不是在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提升法律综合素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作为领导干部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必备条件,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真正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认真学习宪法以及行政、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律素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在用法上更加积极主动,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全社会树立对法治的信仰,汇聚起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力量。无论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还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无论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还是深化作风建设,都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把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要求落到工作实处。在处理、化解涉及群众重大切身利益的矛盾问题上,要坚守法律底线,时刻以法律为准绳,始终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依法维护群众权益。
严以律己守法护法。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各级领导干部既是普通公民中的一员,又是行使人民赋予权力的公仆,要时刻严格约束自身言行,在守法上更加严格自律,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带头厉行法治,牢固树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从内心深处把坚持依法办事作为政治责任、施政习惯、自觉追求,做到在诱惑面前把握住自我,不穷奢极欲、以身试法,真正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才能把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
依法治理交出群众认可答卷。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工作,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场“大考”。要严守法治原则,一切依法办事,努力用法治建设的新成效交出一份让人民群众认可的答卷。同时,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因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更好地造福人民。这就要求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
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坚定的捍卫者。从我做起、带头守法,自觉严格按照宪法法律来检验工作决策、落实过程和实际成效,不触红线,不越底线;注意引导家人、亲戚、朋友严守法律,不得仗势欺人,甚至无视法律约束、干出违法的事;在工作上要注意发挥影响力,春雨润物,潜移默化,带动身边的人遵守法律。要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这是党章明确的规定。领导干部面对违法行为,要敢于亮剑,旗帜鲜明捍卫宪法法律,对各种诋毁我国宪法法律的错误言论要敢于批驳,对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现象要敢于纠正,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只有坚定不移地成为守法护法的捍卫者,才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