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数据

刊发时间:2019-01-16 A2版  作者:李秋云

  本报讯   (通讯员   李秋云)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发文公布全市2019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数据。
  2019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缴费基数为83373元/人,月缴费基数为6948元/人;全市企业单位及在职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年缴费基数为45617元/人,月缴费基数为3801元/人。机关事业单位每月缴费金额为694.8元/人×单位在职人员人数,在职人员每月缴纳金额为139元/人;企业单位每月缴费金额为380.1元/人×单位在职人数,在职人员每月缴纳金额为76元/人。
  2019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年缴费基数为64955元,筹资比例为7‰,筹资标准456元/人/年。单位承担60%部分为274元/人/年,个人承担40%部分为182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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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数据

刊发时间:2019-01-16 A2版  作者:李秋云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通讯员   李秋云)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发文公布全市2019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数据。
  2019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缴费基数为83373元/人,月缴费基数为6948元/人;全市企业单位及在职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年缴费基数为45617元/人,月缴费基数为3801元/人。机关事业单位每月缴费金额为694.8元/人×单位在职人员人数,在职人员每月缴纳金额为139元/人;企业单位每月缴费金额为380.1元/人×单位在职人数,在职人员每月缴纳金额为76元/人。
  2019年度,全市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年缴费基数为64955元,筹资比例为7‰,筹资标准456元/人/年。单位承担60%部分为274元/人/年,个人承担40%部分为182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