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
关键节点重申纪律
临翔区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
本报讯 (通讯员 孙娟 罗光艳 袁红波 刘太周) 岁末年初之际,临翔区纪委监委把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收受红包问题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力度,着力筑牢节前廉政思想防线。
明确严禁内容,划出纪律红线。严禁单位和个人违反财经法规和纪律规定,给予或者获得现金、银行卡、购物卡、消费卡等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以及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强化宣传教育,责任落实到个人。要求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全面开展财务自查,及时纠正和处理领导干部用公款发、送“红包”的行为;结合关键节点纪律作风建设,加大对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组织科级以上(含非领导职务)领导干部,内设机构、下设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关键岗位干部职工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的个人承诺,层层压紧压实廉政责任。
多部门合力联动,巩固“反四风”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强化日常监督的同时,积极协调联动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充分发挥执纪监督、审查调查、项目监督、财务监督、审计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领导干部用公款发送“红包”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拓展线索收集渠道。纪检监察部门不断加强执纪监督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进行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