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专项治理全力护航脱贫攻坚
切实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2018年以来,共查处违纪问题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问责3人,诫勉谈话8人,提醒约谈9人,通报典型问题7起
2018年以来,沧源佤族自治县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抓实抓好,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自查自纠、实施精准监督、严格执纪问责,高质量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扛牢政治责任
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下设11个脱贫攻坚行业专项办公室,负责脱贫攻坚指挥协调、项目实施和各项政策落实。进一步完善“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组工作例会制度,动态掌握各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进度。建立脱贫攻坚“三个一”工作机制,实行“一月一督查、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跟踪问效,强力推进。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责任,10个乡镇和县直17个单位向县委、县政府递交了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状。成立11支常态化脱贫攻坚工作督导组,对全县93个行政村(社区)和各行业扶贫部门全覆盖督查指导。
做好自查自纠,强化问题整改
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开展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全县10个乡(镇)、17个县级行业部门按照要求,对本部门扶贫领域工作责任、历年涉及本部门、本乡镇的扶贫项目、资金进行梳理形成清单,并实行“三顺一倒查”,即顺着扶贫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实施、验收等环节查找存在的问题;顺着扶贫资金申报、拨付、使用、监管环节查找存在问题;顺着前期扶贫领域存在问题的发现、整改、移交、追责等环节,查找不纠正不落实方面的问题;根据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前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倒查扶贫工作责任不落实、不精准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33个,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
整合工作力量,实施精准监督
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定“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整合力量,采取“平常检查+随机督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对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截至目前,已开展对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提升人居环境、脱贫措施户户清行动、脱贫攻坚冲刺大决战纪律作风等专项纪律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60个,下发监察建议书4份。完成1至12月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共抽查10个乡(镇)、12个村、12个扶贫工作队、78户农户,发现存在问题58个,完成问题整改45个。
拓宽诉求渠道,强化群众监督
有效发挥“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作用,年内通过“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5014件(其中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1580件,群众诉求“五级联动”监督平台3434件),办结5011件(其中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1577件,群众诉求“五级联动”监督平台3434件)。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管理公开监督平台建设,完成10个乡(镇)脱贫攻坚政策资金以及93个村(社区)、841个村民小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公开录入工作,2018年共录入脱贫攻坚资金20398.58万元涉及113503人次。严格落实五项工作机制要求,认真落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移交、问责追责、报告通报制度,排查移交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44件。
严肃执纪问责,形成强大震慑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实行“零容忍”,严肃问责,切实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2018年以来,共查处违纪问题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问责3人,诫勉谈话8人,提醒约谈9人,通报典型问题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