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督导部门要求各级校长有作为
本报讯(通讯员 李奇昌) 2018年以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围绕质量目标,紧盯中小学校长教学工作,督促中小学校长强化教学管理,带头上课、上好课,发挥示范作用,助推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加大对中小学校长听评课工作的督导检查,持续传递抓质量的强烈信号和工作压力。落实《临沧市教育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管理的规定》,按照“学区中心校校长每年每人随堂听课或检查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次数不少于100次,每年对辖区内各类学校的检查指导实现全覆盖。市、县(区)直属学校和乡(镇)中学校长每人每年深入课堂、师生和家长听课、检查、调研和指导不少于100次,其中随堂听课不少于30%”的要求,驻校蹲点,强化过程督导,促进教育教学管理措施落地生根。
加大对中小学校长上课情况的督导检查,持续传递中小学校长要深入教学改革一线、及时准确掌握教育教学动态的强烈信号和工作压力。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导、教科研部门人员对全市每一位初级中学和小学校长的教学计划、教案、课程表等教学工作资料进行审评,对中小学校长上课情况进行通报。
加大对中小学校长教学质量的督导检查,持续传递中小学校长要在教育教学中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的强烈信号和工作压力。近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再次发出通知,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长教学质量专项督导检查,对全市初级中学和小学校长2018至2019学年上学期所任学科的教学质量进行专项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