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供电局“四举措”抓实整改责任
本报讯 (通讯员 唐新勤) 耿马供电局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从严治党,对剖析和各类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在抓整改落实上下功夫。
落实主体责任。首先是严格执行工作督导、问责机制,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通过问责,倒逼各级管理部门落实责任。其次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量化责任清单,督促局党委委员关注党建联系点员工思想动态的分析,促进支部落实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落实监督责任。开展费用报销情况自检自查,确保费用报销合规,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和本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提高主动落实监督责任的意识和能力。
发挥作用方面。及时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积极发挥党建辅导员的作用,督促党建部门对各支部组织生活质量进行检查,将月督促、月检查、月考核作为常态抓实,持续开展党员身边“三无”活动,在对党员的问责、奖励方面进行探索,督促、引导党员在生产经营中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营销领域方面。加强对故障报修、业扩报装、抄表催费等服务的过程监管,指导业务承揽单位细化考核细则,对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及时加以提醒、问责,督促各级人员履行职责。主动与县政府、县工信局及相关企业进行沟通联系,不等、不靠,想办法追缴系统备用费和自发自用电量基金,督促营销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督促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再监督职责。并采用现场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按月开展客户回访,加强对供电所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监督。通过开展营业普查、业务抽查等方式,检查供电所是否存在少收电费、不收电费、用电性质核定错误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