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的思考

刊发时间:2019-01-28 A3版  作者:鲁正芹

  当前,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两山”理论,强化保障措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是一项重要而迫的工作任务。笔者以凤庆县为例,谈谈如何强化保障措施,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
  分解任务责任
  县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有关工作。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指导、督促、考核、培训、协调项目资金安排等工作,加快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系统,加强对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动态监管,并实现数据共享。县发改局积极争取国家、省发展改革委相关项目支持,指导帮助各乡(镇)开展项目申报,并督促项目实施。县财政局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做好资金筹措、安排和监管工作,编制资金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专款专用。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按照《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的年度目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争取国家、省环保资金项目支持。县卫计局负责做好农村卫生厕所宣传工作,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和健康教育全覆盖的相关工作。
  激活内生动力
  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大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提升文明素质、培育文明乡风民风、改善人居环境、丰富文化活动,推动脱贫攻坚,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载体,广泛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民群众日常生活。建立村史室,把本村发生的大事、好事、喜事纳入村史室展示内容,加强村史教育,激发村民增强同心凝聚意识。广泛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和“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深化“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及“好邻居”“好婆婆”“好媳妇”等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农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制定完善通俗易懂、适用管用的村规民约,对村庄规划管控、环境卫生、村容村貌、古树名木保护、公共设施管护、推动移风易俗等提出要求。运用村规家训、牌匾楹联、俗语格言等乡风教化资源,潜移默化地引导农民群众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在农村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乡风评议组织,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促进农民群众养成共管共享的良好习惯。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村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健全工作机制
  完善督查、部门联动、宣传、培训等工作机制,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县、乡两级积极配合省级对“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村庄的组织考核验收,积极配合省级对“提升改善型”“自然山水型”、“基本整洁型”的抽查;积极配合市级对“提升改善型”村庄建设组织的考核验收,验收结果报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小组办公室备核,对“自然山水型”和“基本整洁型”村庄进行抽查;各乡镇在抓好“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工作的同时,重点对“自然山水型”和“基本整洁型”村庄建设组织考核验收。县级各牵头部门根据实施细则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报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通报乡(镇)党委、政府。《凤庆报》、凤庆电视台对全县和各乡镇年度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公布一次,接受社会监督。
  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激发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的浓厚氛围。
  完善治理标准
  按照《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导则(试行)》《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管理人才和工匠。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地方立法工作,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符合实际,管用、适用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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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的思考

刊发时间:2019-01-28 A3版  作者:鲁正芹 【字体:大 中 小】

  当前,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两山”理论,强化保障措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是一项重要而迫的工作任务。笔者以凤庆县为例,谈谈如何强化保障措施,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
  分解任务责任
  县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有关工作。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指导、督促、考核、培训、协调项目资金安排等工作,加快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信息系统,加强对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动态监管,并实现数据共享。县发改局积极争取国家、省发展改革委相关项目支持,指导帮助各乡(镇)开展项目申报,并督促项目实施。县财政局积极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做好资金筹措、安排和监管工作,编制资金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专款专用。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按照《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的年度目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争取国家、省环保资金项目支持。县卫计局负责做好农村卫生厕所宣传工作,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和健康教育全覆盖的相关工作。
  激活内生动力
  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大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提升文明素质、培育文明乡风民风、改善人居环境、丰富文化活动,推动脱贫攻坚,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载体,广泛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民群众日常生活。建立村史室,把本村发生的大事、好事、喜事纳入村史室展示内容,加强村史教育,激发村民增强同心凝聚意识。广泛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和“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深化“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及“好邻居”“好婆婆”“好媳妇”等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农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制定完善通俗易懂、适用管用的村规民约,对村庄规划管控、环境卫生、村容村貌、古树名木保护、公共设施管护、推动移风易俗等提出要求。运用村规家训、牌匾楹联、俗语格言等乡风教化资源,潜移默化地引导农民群众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在农村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乡风评议组织,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促进农民群众养成共管共享的良好习惯。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村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健全工作机制
  完善督查、部门联动、宣传、培训等工作机制,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县、乡两级积极配合省级对“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村庄的组织考核验收,积极配合省级对“提升改善型”“自然山水型”、“基本整洁型”的抽查;积极配合市级对“提升改善型”村庄建设组织的考核验收,验收结果报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小组办公室备核,对“自然山水型”和“基本整洁型”村庄进行抽查;各乡镇在抓好“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工作的同时,重点对“自然山水型”和“基本整洁型”村庄建设组织考核验收。县级各牵头部门根据实施细则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报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通报乡(镇)党委、政府。《凤庆报》、凤庆电视台对全县和各乡镇年度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公布一次,接受社会监督。
  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激发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的浓厚氛围。
  完善治理标准
  按照《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导则(试行)》《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管理人才和工匠。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地方立法工作,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符合实际,管用、适用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