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考
在编制只减不增的大背景下,如何通过推进警务辅助人员改革,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成为了摆在面前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本人结合双江县公安局工作实际,就如何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提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高效参与公安机关开展对敌斗争、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等工作浅谈以下几点认识。
对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认识。警务辅助人员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全面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有效提升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效能,是公安工作持续顺利运作和公安队伍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双江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最佳途径。
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制度改革是弥补警力不足问题的必然要求,也是缓解民警工作压力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随着双江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利益关系深度调整以及社会开放性流动性增强,全县社会不稳定和不确定的因素在迅速增多,全县公安机关对敌斗争、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等工作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在全国机构编制情况下,公安机关不得不大量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弥补警力不足、缓解警务运行压力。在治安管理方面,随着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理的加速推进,目前,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在双江多路段和区域实现覆盖,运用视频监控系统有效开展视频巡防和追踪成为了公安机关社会治理的又一途径,公安指挥大厅现有的3名民警,疲于开展日常繁重的工作任务,无法有效开展视频巡防和追踪;在巡逻防控方面,双江的城区面积为5.09平方公里,承担日常巡逻防控、社会治理和接处警工作等警务任务的民警22人,无法有效开展全天24小时无缝隙和盲区的巡逻防控工作,更不能按照1分钟、3分钟和5分钟的要求形成有效的出警半径,完成按时出警任务;在工作秘密安全方面,现有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或多或少都接触到工作秘密,特别是指挥大厅的18名警务辅助人员掌握着较多群众视频监控下的隐私。
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制度改革是公安机关过硬队伍建设的必要要求,是公权力合法行驶的前提条件。目前,部分群众对警务辅助人员价值的不认同和“另眼相待”,“假警察”“临时工”等冷嘲热讽满天飞,在到手屈指可数的薪酬面前,自己忍辱负重坚守的信仰值得或不值得的考量油然而生,自身谦卑、角色尴尬和保障缺失等因素严重影响了这支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大背景和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进程中,警务辅助人员乱用公权谋私和违法犯罪的案件正在逐年攀升,在客观反映出公安机关队伍管理存在漏洞,影响过硬公安队伍建设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保障缺失情况下的人性和价值观势必发生扭曲,必将影响公权力合法行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双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改革落实前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是国家的顶层设计,国务院办公厅已于2016年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在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先行先试,双江因财政匮乏,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暂未实施,但最终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必将在双江落地生根,在改革落实前,作为管理和使用单位,应该主动顺应改革,提前谋划。
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要站在为全县公安事业长足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有效解决现有招录体制下无法补充警力,切实解决警力不足实际困难的高度,在警务辅助人员选人上放权使用部门和政工办,做到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不过多干涉,不安排人员,避免警务辅助人员中出现“关系户”和“养老者”,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提供风清气正的环境。
作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的主责部门,要结合部门警务辅助人员的职业界定和工作状态,主动阐明政策,本着“公平公正、优胜劣汰”的原则,结合警种和岗位实际大浪淘沙,着实开展思想政治、业务技能和工作作风等重点方面的评查筛选,及时开展人员清理整顿,区分出爱岗敬业者和坐等改革者,区分出能为我所用者和该为我所弃者,续聘热爱公安工作,能胜任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解聘患得患失,得过且过混日子的警务辅助人员,做好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前的工作准备。
在现有招录机制和体制下,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部门要摒弃“人多分到个人头上的事少”的消极思想,杜绝急忙填补空缺的错误做法,严把选人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的第一个关口。政工部门在业务部门送审劳动合同时,会好诊、把好脉,科学设置业务技能门槛和政治审查篱笆,切实将明显不能适应岗位的人员和不得担任警务辅助人员的人群拒之门外。
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是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应该多方请示汇报,努力得到县委政府的理解支持和人社部门的支持配合,努力解决警务辅助人员职责权限不明、收入待遇不高和素质参差不齐等实际问题,全面提高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规范招录、严格把关。公安机关作为用人机关,要在积极做好原先筛选后能胜任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续聘手续报批的同时,做好差额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工作。具体招录中,应当将招聘计划和名额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积极沟通协调人社部门支持,采取公开向社会招录的方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有关程序进行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明确身份、广而告之。招录工作完成后,公安机关应当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其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同时建立健全人事、工作信息资料档案,并为警务辅助人员量身定做工作证件、服装和标识,参照先行先试地方的做法,集中开展宣誓和授衔仪式,在庄严的仪式感中增强警务辅助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并通过正面宣传,全面提高社会对警务辅助人员的职业认同。
提高薪酬、待遇留人。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和县委政府请示汇报,努力会同双江自治县财政和人社部门参照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合理制定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管理办法,在提高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并依据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年限、业务能力、考核结果等情况,对其实行层级化管理,改变目前“干多干少一个样”和“干长干短一个样”的局面,让警务辅助人员充分享受多劳多得和服务年限越长薪酬待遇越高的经济待遇以及年终考核优秀折抵工龄和多年优秀可立功受奖的政治待遇,在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的双重刺激下,切实增强警务辅助人员长期“干下去”的信心和决心。
强化考核、严格管理。公安机关作为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使用部门,应该彻底改变当前宽松软的管理状态,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警务辅助人员奖惩、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并切实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从严治警工作举措,一经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工作规定和纪律要求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和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有效形成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