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养老产业发展后劲足

刊发时间:2019-03-04 A3版  作者:周宪华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临沧养老服务业加速发展,尤其是“十二五”以来8年间,省、市人民政府将发展养老产业列为年度惠民实事,民政部门克服各种困难,狠抓机构布点建设,积极回应人口老龄化和老年朋友的多样化需求。推动“公建民营和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探索“PPP模式”建设养老项目和医养结合适用模式,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促进临沧养老服务快速发展。到2018年11月,全市建成和在建养老机构,由“十一五”末24个增加到196个,增长717%;总床位由“十一五”末1490张增加到10590张,增长611%;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由“十一五”末5.8张增加至32张,增长452%。其中,城市公办养老院(福利院、护理院)16个,床位2860张;农村敬老院72个,床位6420张;民办养老院2个,床位80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含农村互助养老站)108个,床位1310张。部分村(社区)建有老年人活动场所。全市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投入使用的40所养老院共有入住对象833人(其中:自费入住142人,特困供养人员691人);从业人员235人(其中公建民营等机构从业人员64人,持证20人;服务特困供养人员的171人,持证72人);医养签约率达100%。
  临沧现代养老服务业起步改革开放,早期发展艰难,截止1990年,临沧有敬老院17所,总床位428张,供养五保老人181人,仅占同期五保老人的3.7%。
  为提升服务质量,市民政局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制定了养老院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七项制度设备基本配置5项清单;制定《临沧市养老院消防设施设备整改清单》和养老院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清单,规定对建筑面积大于1000㎡,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养老机构,于2018年6月底完成整改并取得消防合格意见书;对建筑面积小于1000㎡不需办理消防合格意见书的养老机构,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消除安全隐患。2018年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对投入使用的养老机构年度检审和信息公示,开展《云南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培训学习,聚焦服务标准化建设,构建养老服务可视、可评、有章可循的服务流程,实现养老院服务“合法化、规范化、标准化、安全化、优质化”,使管理者、服务者和接受服务者三方的权、责、利透明公开,便于社会监督,实现老年人接受服务均等化,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
  市社会福利院实行“公建民营”和“医养结合”改革试点,走在全省州市前列,被民政部办公厅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批准为全国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带动了一批周边产业的发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在全省交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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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养老产业发展后劲足

刊发时间:2019-03-04 A3版  作者:周宪华 【字体:大 中 小】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临沧养老服务业加速发展,尤其是“十二五”以来8年间,省、市人民政府将发展养老产业列为年度惠民实事,民政部门克服各种困难,狠抓机构布点建设,积极回应人口老龄化和老年朋友的多样化需求。推动“公建民营和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探索“PPP模式”建设养老项目和医养结合适用模式,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促进临沧养老服务快速发展。到2018年11月,全市建成和在建养老机构,由“十一五”末24个增加到196个,增长717%;总床位由“十一五”末1490张增加到10590张,增长611%;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由“十一五”末5.8张增加至32张,增长452%。其中,城市公办养老院(福利院、护理院)16个,床位2860张;农村敬老院72个,床位6420张;民办养老院2个,床位80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含农村互助养老站)108个,床位1310张。部分村(社区)建有老年人活动场所。全市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投入使用的40所养老院共有入住对象833人(其中:自费入住142人,特困供养人员691人);从业人员235人(其中公建民营等机构从业人员64人,持证20人;服务特困供养人员的171人,持证72人);医养签约率达100%。
  临沧现代养老服务业起步改革开放,早期发展艰难,截止1990年,临沧有敬老院17所,总床位428张,供养五保老人181人,仅占同期五保老人的3.7%。
  为提升服务质量,市民政局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制定了养老院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七项制度设备基本配置5项清单;制定《临沧市养老院消防设施设备整改清单》和养老院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清单,规定对建筑面积大于1000㎡,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养老机构,于2018年6月底完成整改并取得消防合格意见书;对建筑面积小于1000㎡不需办理消防合格意见书的养老机构,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消除安全隐患。2018年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对投入使用的养老机构年度检审和信息公示,开展《云南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培训学习,聚焦服务标准化建设,构建养老服务可视、可评、有章可循的服务流程,实现养老院服务“合法化、规范化、标准化、安全化、优质化”,使管理者、服务者和接受服务者三方的权、责、利透明公开,便于社会监督,实现老年人接受服务均等化,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
  市社会福利院实行“公建民营”和“医养结合”改革试点,走在全省州市前列,被民政部办公厅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批准为全国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带动了一批周边产业的发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在全省交流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