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调研组深入我市调研
就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立法工作
省级调研组深入我市调研
本报讯 (记者 字学林) 3月4日至6日,就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立法工作情况,以省委政研室副主任徐畅江为组长的省级调研组深入我市调研。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唐文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德扬陪同调研或出席汇报会。
调研组深入沧源佤族自治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工作情况汇报。调研组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立法工作情况表示肯定。指出,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内容和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对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调研组要求,下步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使命,提高立法能力,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能力建设,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供保障;要进一步集中精力、集思广益,保证立法质量,不断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调研组成员和我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