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治乱十一问
九问: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如何界定?
答: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般具有多人,成团结伙,用暴力、恐吓威胁等非法手段聚敛钱财,挣“黑心钱”、干非法事儿,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恶势力: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十问:云南省、临沧市的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是多少?
答:省级举报电话:(0871)63992898(省扫黑办),(0871)12368(省高级人民法院),(0871) 64993142 (省人民检察院),(0871)63053110(省公安厅),(0871)64189050(省司法厅)。
省举报邮箱:ynshcebgs@163.com。
市级举报电话:(0883)2130155(市扫黑办),(0883)2142435(市中级人民法院),(0883)2167059(市人民检察院),(0883)2157110(市公安局),(0883)2136770(市司法局)。
市扫黑办举报邮箱:lcshce@126.com。
十一问:如何保护举报人?
答:我国法律法规对保护举报人、证人作出了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采取对举报人、证人身份、住址、单位等信息保密,对举报人、证人人身财产釆取专门保护性措施等方式依法保护举报人、证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