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供电局切实落实惠民政策降低用电成本
本报讯 (通讯员 刘景熠)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文件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耿马供电局以“国家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部署”为目标,积极响应惠民政策文件,节约用电成本。
据了解,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已出台全部降价政策,电网企业直供电用户以及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等转供的终端用户都能得到实惠。截至日前,4次降价累计为耿马一般工商业客户节约用电成本420.82万元。
全县参与市场化交易的42户企业,累计交易电量1.68亿千瓦时,退补电费2059.07万元,平均每度电为客户降低0.12元。同时,开展的临时接电费清退工作共清退842户,清退临时接电费381.47万元,全面落实好业扩投资界面延伸,减少客户投资215.51万元。持续落实低保户减免电量政策,2018年为低保户减免电量8.47万千瓦时,减免电费3.1万元,确保了耿马一般工商业用户、低保户及时、足额享受到降价、减免电量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