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挥巡察与纪检监察“双剑”作用
永德县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本报讯 (通讯员 李光存) 永德县委巡察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配合、合力攻坚,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巡察权威,发挥监督效果和震慑作用。
县委巡察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把群众满意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和衡量巡察工作的标准,不断深化政治巡察,重点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三大问题”和“六项纪律”查找问题线索,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角度了解掌握情况,对巡察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重点分析研判,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切实找准基层组织和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涉及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按照“移交被巡察单位整改、移交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等方式分类处置发现问题。2016年以来,该县开展巡察7轮,巡察单位(部门)30个,发现并反馈相关单位进行整改问题540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24个。
纪检监察机关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及时跟进,严肃处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6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24个,处理党组织3个、干部职工18人。
通过巡察组发现移交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治,解决了全面从严治党“竿插不到底”“水流不到头”、责任和压力逐级衰减的问题,一批基层干部得到了思想上的洗礼和政治上的教育,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震慑教育了一批基层干部,让基层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基层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