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着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本报讯 (通讯员 李自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沧市知识产权局着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服务临沧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优势企业的申报条件为:属于区域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达90分以上的企业,或者第1至3项一级指标中,某一项一级指标得分比达到80%以上且总分达70分以上的企业。
示范企业申报条件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为国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评分达75分以上,并且B表评分达80分以上的企业。优势企业培育期满后拟申报示范企业的,须通过所在省区市局的复核评审。对于上一年度工作考核为优秀的优势企业,可在培育期内被推荐为示范企业。
通过广泛宣传,对点指导,贴近服务,临沧市共获得认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2户(其中示范企业1户,优势企业1户)、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户。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开展,积极促进了我市科技创新发展,为建设临沧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提供知识产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