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临沧题材微电影作品的公告

刊发时间:2019-08-16 A2版  作者:

  为继续加大对临沧题材微电影的扶持,鼓励出新品、出精品、出名品,推动临沧影视文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作品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规范,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为一体。
  (二)作品必须为临沧题材(在临沧取景拍摄,讲述临沧故事)的微电影作品。
  (三)作品分专业类和非专业类。1.专业类:专业制作团队用专业设备拍摄制作的作品,时长15至30分钟,视频格式为MP4格式,画面质量不低于1080P。2.非专业类:可以是个人使用DV、手机等拍摄制作,时长不少于3分钟,画面清晰、叙事流畅。
  二、申报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7月30日。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申报方式:1.市级部门直接向市委宣传部申报;2.各县(区)以及个人微电影作品先向拍摄地宣传部申报,各县(区)委宣传部审核后统一向市委宣传部申报;3.大中专院校学生微电影作品由所在学校负责征集、审核后统一向市委宣传部申报。
  (二)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个人)必须拥有该申报作品的完整版权;2.申报作品必须是近一年拍摄制作完成;3.申报时须填写《临沧市微电影参评作品申报表》《临沧市微电影参评作品授权书》,同时提交申报作品(DVD光盘2份)。
  四、评选程序
  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联、临沧融媒体新闻社、亚洲微电影学院、临沧微电影协会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组。
  (一)初选:凡申报并通过审核的作品,统一在市级媒体进行展播,由网民进行投票评选,投票结果占总得分的10%。
  (二)评审:评审组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集体评审。
  (三)公布:评审结果统一在市级媒体公布,公布结果无异议的则予以相应扶持。
  五、扶持标准
  (一)专业微电影作品
  1.评选2部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社会效益较好的微电影作品,每部一次性给予合作拍摄经费10万元。
  2.评选5部主题鲜明、立意深刻、画面优美、叙事流畅、节奏较好的微电影作品,每部一次性给予合作拍摄经费5万元。
  (二)非专业微电影作品
  评选20部画面清晰,创意新颖、内容精炼,叙事流畅,传递积极向上正能量的微电影。其中:一层次10部,每部0.3万元;二层次10部,每部0.2万元。
  六、有关要求
  (一)凡申报作品,中共临沧市委宣传部拥有在各类媒体展播、放映等公益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他人版权参加临沧市微电影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二)扶持作品取决于作品本身的艺术水准和社会效益,确因征集到的作品达不到评审标准,扶持数量可相应减少,最终解释权归评审组所有。
  (三)申报作品须7月30日前统一送达中共临沧市委宣传部签印确认。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屏南路6号市委大楼6楼市委宣传部文化改革发展科,联系电话:0883-2144982。
  申报所需的《临沧市微电影参评作品申报表》 和《临沧市微电影参评作品授权书》请到临沧新闻网下载 。
  中共临沧市委宣传部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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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临沧题材微电影作品的公告

刊发时间:2019-08-16 A2版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为继续加大对临沧题材微电影的扶持,鼓励出新品、出精品、出名品,推动临沧影视文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作品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规范,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为一体。
  (二)作品必须为临沧题材(在临沧取景拍摄,讲述临沧故事)的微电影作品。
  (三)作品分专业类和非专业类。1.专业类:专业制作团队用专业设备拍摄制作的作品,时长15至30分钟,视频格式为MP4格式,画面质量不低于1080P。2.非专业类:可以是个人使用DV、手机等拍摄制作,时长不少于3分钟,画面清晰、叙事流畅。
  二、申报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7月30日。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申报方式:1.市级部门直接向市委宣传部申报;2.各县(区)以及个人微电影作品先向拍摄地宣传部申报,各县(区)委宣传部审核后统一向市委宣传部申报;3.大中专院校学生微电影作品由所在学校负责征集、审核后统一向市委宣传部申报。
  (二)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个人)必须拥有该申报作品的完整版权;2.申报作品必须是近一年拍摄制作完成;3.申报时须填写《临沧市微电影参评作品申报表》《临沧市微电影参评作品授权书》,同时提交申报作品(DVD光盘2份)。
  四、评选程序
  成立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联、临沧融媒体新闻社、亚洲微电影学院、临沧微电影协会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组。
  (一)初选:凡申报并通过审核的作品,统一在市级媒体进行展播,由网民进行投票评选,投票结果占总得分的10%。
  (二)评审:评审组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集体评审。
  (三)公布:评审结果统一在市级媒体公布,公布结果无异议的则予以相应扶持。
  五、扶持标准
  (一)专业微电影作品
  1.评选2部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社会效益较好的微电影作品,每部一次性给予合作拍摄经费10万元。
  2.评选5部主题鲜明、立意深刻、画面优美、叙事流畅、节奏较好的微电影作品,每部一次性给予合作拍摄经费5万元。
  (二)非专业微电影作品
  评选20部画面清晰,创意新颖、内容精炼,叙事流畅,传递积极向上正能量的微电影。其中:一层次10部,每部0.3万元;二层次10部,每部0.2万元。
  六、有关要求
  (一)凡申报作品,中共临沧市委宣传部拥有在各类媒体展播、放映等公益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他人版权参加临沧市微电影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二)扶持作品取决于作品本身的艺术水准和社会效益,确因征集到的作品达不到评审标准,扶持数量可相应减少,最终解释权归评审组所有。
  (三)申报作品须7月30日前统一送达中共临沧市委宣传部签印确认。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屏南路6号市委大楼6楼市委宣传部文化改革发展科,联系电话:0883-2144982。
  申报所需的《临沧市微电影参评作品申报表》 和《临沧市微电影参评作品授权书》请到临沧新闻网下载 。
  中共临沧市委宣传部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