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提高慢性病及特殊病单次报销药量

刊发时间:2019-08-16 A1版  作者:李秋云

  本报讯   (通讯员   李秋云)   近日,临沧市医疗保障局结合“放管服”改革,从切实解决部分慢性病、特殊病参保患者配药购药不便的实际出发,对我市享受慢性病、特殊病门诊医疗待遇参保人员每次报销药量进行适当调整。
  将西药、中成药每次限60天内用量调整为限100天内用量;将中药饮片配方每次限7剂内用量调整为限15剂内用量;将精神病专科用药、异体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处方每次限用量调整为限100天内用量。此举措既方便了慢性病、特殊病参保患者就医、购药,又提升了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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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7日  第8385期 往期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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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提高慢性病及特殊病单次报销药量

刊发时间:2019-08-16 A1版  作者:李秋云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通讯员   李秋云)   近日,临沧市医疗保障局结合“放管服”改革,从切实解决部分慢性病、特殊病参保患者配药购药不便的实际出发,对我市享受慢性病、特殊病门诊医疗待遇参保人员每次报销药量进行适当调整。
  将西药、中成药每次限60天内用量调整为限100天内用量;将中药饮片配方每次限7剂内用量调整为限15剂内用量;将精神病专科用药、异体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处方每次限用量调整为限100天内用量。此举措既方便了慢性病、特殊病参保患者就医、购药,又提升了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