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国家加强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督的重大举措。省纪委监察委印发《关于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是我省贯彻“两法”的重要部署。通过认真学习“两法”“一意见”,谈谈个人学习体会。
这次宪法修正案,是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写入宪法, 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这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修改完善才能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提高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我们应自觉学习宪法、带头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积极弘扬宪法精神,带头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台,在反腐败领域实现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鲜活体现。深刻领会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现了坚忍不拔的政治定力、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强保障。要始终把坚持党的统一领导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群众谋福祉,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刻领会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以铁的纪律保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作为一名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要立足本职工作实际,把法治意识贯穿到各项工作中。把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高质量的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