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完善制度补齐火灾防控“短板”

刊发时间:2019-09-17 A1版  作者:

  新华社昆明9月16日电 (记者   王研) 16日,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了修订后的《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了相关制度,对诸如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以补齐火灾防控工作的“短板”。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赵文生介绍,《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进一步将部门层面消防工作责任延伸至直属机构,全面明确市场监管、应急、公安、文化和旅游、住建、农业农村等27个部门及能源、通信、邮政等5家重点直属机构的消防工作责任,同时明确了火电水电、石油化工、物流行业、农村(社区)、文物古建、交通通信、A级景区等14个重点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高危单位的行业主管责任。
  记者还注意到,《办法》还明确各级政府可建立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于“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减少火灾事故损失或者挽回社会不良影响;发生火灾事故以后,经查实已经全部履行实施办法规定的消防工作职责;发生火灾事故以后,经查实已经全面落实了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等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

返回
2025年07月06日  第8417期 往期报纸>>
新闻热线:0883-2143727 广告热线:0883-2143722
在线投稿:ynlcrbs@126.com

云南完善制度补齐火灾防控“短板”

刊发时间:2019-09-17 A1版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新华社昆明9月16日电 (记者   王研) 16日,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了修订后的《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了相关制度,对诸如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以补齐火灾防控工作的“短板”。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赵文生介绍,《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进一步将部门层面消防工作责任延伸至直属机构,全面明确市场监管、应急、公安、文化和旅游、住建、农业农村等27个部门及能源、通信、邮政等5家重点直属机构的消防工作责任,同时明确了火电水电、石油化工、物流行业、农村(社区)、文物古建、交通通信、A级景区等14个重点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高危单位的行业主管责任。
  记者还注意到,《办法》还明确各级政府可建立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于“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减少火灾事故损失或者挽回社会不良影响;发生火灾事故以后,经查实已经全部履行实施办法规定的消防工作职责;发生火灾事故以后,经查实已经全面落实了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等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