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落实职工医保减征缓缴政策
刊发时间:2020-05-07 A2版 作者:陈子菊 禹仙雁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通讯员 陈子菊 禹仙雁) 临翔区医疗保障局稳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阶段性减征、缓缴工作,帮助企业缓解困难,保障经济循环畅通运行。全区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不含生育保险费)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减征期限由2月1日起实施至4月30日结束,减征期限为3个月。
通过对全区所有企业单位重新核实参保单位应缴金额,准确确定减征金额,将企业减征前应缴纳金额、减征金额、减征后应缴金额、减征起止日期等分户明细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目前,全区共有293家企业符合享受医保减征缓缴政策,预计减征金额242.2万元,已缴纳2、3月医保费的有241家企业,减征金额194.64万元,已足额退回至对应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