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一、为了您的健康和公共安全,请近14天(5月30日以来)到过北京市的入临返临人员主动与社区或当地疾控中心联系,主动配合相关检测和医学管理。
二、请最近14天(5月30日以来)与北京疑似和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或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接受相关检测和医学管理。
三、所有入临返临人员需主动配合进行“云南健康码”扫码登记,凡红码(高风险地区)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开展两次核酸,费用自理。黄码(中风险地区)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不能提供的,请配合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四、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复工复产企业、学校校园、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生产生活场所和公园、旅游景区等人群聚集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大家积极配合进行“云南健康码”和“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并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五、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主动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防控工作,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接触史,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