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梅:肩负使命担当 奋斗书写忠诚

刊发时间:2020-07-02 A3版  作者: 罗新祥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 罗新祥)   今年5月,临沧市检察院扫黑办主任李梅梅,因在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被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肩负使命担当,奋斗诠写忠诚”是李梅梅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写照。作为市检察院扫黑办主任的李梅梅,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始终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积极参与组建成立全市两级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认真组织扫黑办人员深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相关政法工作,从而使扫黑除恶工作能够稳步、有序、深入的推进。
  在办案过程中,李梅梅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严格依法办案,带领扫黑办人员对各项举报线索以及已办案件进行深入复查工作,对涉黑恶犯罪案件进行“一案三查”,全面排查梳理,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认真探讨研究。在监督职能方面,完善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对重大涉黑恶案件做到100%介入,做到与市、县检察机关同步把关审查,从而确保案件质量;在督导整改方面,积极回应各级督导组的反馈意见,从而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在经过反复核查研判后,及时将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察委和市扫黑办,从而确保办案过程中法律的公正性、真实性与严密性,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均达到诉判一致的预期。
  为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氛围,李梅梅不辞辛劳,多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下基层,开展多种形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持续营造宣传氛围,维护社会和平稳定发展。
  经过全市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打击黑恶犯罪势力、查处违法犯罪案件、有效遏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李梅梅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得到成长和历练,为社会和谐稳定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返回
2025年06月09日  第8701期 往期报纸>>
新闻热线:0883-2143727 广告热线:0883-2143722
在线投稿:ynlcrbs@126.com

李梅梅:肩负使命担当 奋斗书写忠诚

刊发时间:2020-07-02 A3版  作者: 罗新祥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 罗新祥)   今年5月,临沧市检察院扫黑办主任李梅梅,因在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被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肩负使命担当,奋斗诠写忠诚”是李梅梅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写照。作为市检察院扫黑办主任的李梅梅,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始终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积极参与组建成立全市两级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认真组织扫黑办人员深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相关政法工作,从而使扫黑除恶工作能够稳步、有序、深入的推进。
  在办案过程中,李梅梅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严格依法办案,带领扫黑办人员对各项举报线索以及已办案件进行深入复查工作,对涉黑恶犯罪案件进行“一案三查”,全面排查梳理,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认真探讨研究。在监督职能方面,完善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对重大涉黑恶案件做到100%介入,做到与市、县检察机关同步把关审查,从而确保案件质量;在督导整改方面,积极回应各级督导组的反馈意见,从而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在经过反复核查研判后,及时将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察委和市扫黑办,从而确保办案过程中法律的公正性、真实性与严密性,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均达到诉判一致的预期。
  为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氛围,李梅梅不辞辛劳,多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下基层,开展多种形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持续营造宣传氛围,维护社会和平稳定发展。
  经过全市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打击黑恶犯罪势力、查处违法犯罪案件、有效遏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李梅梅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得到成长和历练,为社会和谐稳定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