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沧源乡村饮水安全及水源地保护的思考

刊发时间:2020-07-20 A3版  作者:李繁荣

  做好乡村饮水水源地保护对农村饮水安全意义重大,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大量实地调研,结合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饮水安全及水源地保护实际,对沧源乡村饮水安全及水源地保护提出如下建议。
  加大水源地保护和节约用水的宣传,提高广大居民认识。加大水源地保护和节水的宣传力度,充分借助“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及科普宣传日,利用现代的媒介,例如:报纸、广播、电视等对水生态文明的相关知识进行宣传,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逐步养成爱护水源和节约用水的好习惯,对水源保护和水工程设施维护给予支持。
  以水养水,分级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完善有偿用水制度。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县、乡、村三级水源林地保护范围。依照供水规模划定监管职责。供水人口5000至10000人以上,行政监管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供水人口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行政监管主体为乡(镇)级人民政府;供水人口小于1000人以下行政监管主体为村民委员会。建立和完善水费收缴管理制度,克服免费或象征收费,按人口收费等不合理不公平的收费管理制度,建立起养护成本或全成本的水费收缴制度,解决管护经费,落实责任和人员。
  划定水源保护区。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在现有生态补偿机制基础上,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为水源保护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培植新的水源,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消除水源地污染源,提高水源林地抗风险能力,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划定乡村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自然资源、林草、农业农村、水务部门积极配合,在完成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保护区规划的基础上,尽快落实好乡村饮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水源地造林植被恢复工作。严格落实《沧源佤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文件。对现行的乡村水源地按照水源地径流面积、供水量大小和供水人口的多少,划定水源地保护面积。对重要水源地,实施造林和林种替换。林种为针阔混交林,除主要树种外,考虑合适的伴生树种和灌木,以形成混交复层林结构,从而达到林冠层郁闭度高、保水出水正常。水源地周边25度以上陡坡推行退耕还林;大力发展有机生态农业,控制或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数量。开展水源地建设及保护工作,将适宜地块纳入退耕还林区域,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用地与水源地扩区的矛盾,积极向上争取生态补偿资金,鼓励农户退耕还林,并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保护水源林而做出贡献的农户实施经济补偿。
  抓好水源林建设,健全水源地保护长效管护措施。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推行生态乡镇、生态村庄建设。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补助,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员纳入县级财政供养的购买公益性岗位范围。同时,建立水源林地保护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从保护水源地的实际需要出发,立足效益最大化,落实好项目计划和建设,努力保护好饮用水源的水质达到标准,确保乡村饮水安全。
  强化措施,切实加强乡村水源地保护工作。做好树种的替换种植,对现有水源地内的竹子进行全面清除,对松林,杉木、桉树等其它不利于保水的树种逐步替换种植,种植水冬瓜树等保水能力强的阔叶树种。抓好建章立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做到定期清理水源、水源地造林、日常巡查、水质监测等。加大水源地保护标识、设施的建设力度,对水源保护区进行有效隔离。防止牲畜进入水源地,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游玩等活动。加大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追究侵占水源地和破坏水源林的行为。同时,利用好村规民约,对村民进行有效约束。
  积极争取,加大保护投入。争取实施岩帅片区(岩丙仙湖)、团结片区(东米山)两大万人千吨集中供水项目,采取集中供水为主,各点补充为辅,通过项目实施,强制性恢复和保护联合大沟、岩丙水库、团结水库(公丁水库)、东米山水库等水源保护区,同时,避免对现有水源点过度索取,留足恢复时间。为提升勐省农场,勐省镇机关及周边群众的饮水保障程度,减轻刀埂水库的供水压力,应做好从永让引东丁水库水作为补充水源,同时积极做好革改水库的项目前期规划筹备工作,争取列入“十四五”规划,并将英永水库集水区内岩帅镇班奈、坝岭村的甘蔗和玉米地的退耕还林及针叶林逐步替代为阔叶林,以此作为勐省镇及农场的后备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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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沧源乡村饮水安全及水源地保护的思考

刊发时间:2020-07-20 A3版  作者:李繁荣 【字体:大 中 小】

  做好乡村饮水水源地保护对农村饮水安全意义重大,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大量实地调研,结合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饮水安全及水源地保护实际,对沧源乡村饮水安全及水源地保护提出如下建议。
  加大水源地保护和节约用水的宣传,提高广大居民认识。加大水源地保护和节水的宣传力度,充分借助“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及科普宣传日,利用现代的媒介,例如:报纸、广播、电视等对水生态文明的相关知识进行宣传,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逐步养成爱护水源和节约用水的好习惯,对水源保护和水工程设施维护给予支持。
  以水养水,分级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完善有偿用水制度。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县、乡、村三级水源林地保护范围。依照供水规模划定监管职责。供水人口5000至10000人以上,行政监管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供水人口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行政监管主体为乡(镇)级人民政府;供水人口小于1000人以下行政监管主体为村民委员会。建立和完善水费收缴管理制度,克服免费或象征收费,按人口收费等不合理不公平的收费管理制度,建立起养护成本或全成本的水费收缴制度,解决管护经费,落实责任和人员。
  划定水源保护区。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在现有生态补偿机制基础上,建立生态补偿长效机制,为水源保护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培植新的水源,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消除水源地污染源,提高水源林地抗风险能力,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划定乡村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自然资源、林草、农业农村、水务部门积极配合,在完成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保护区规划的基础上,尽快落实好乡村饮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水源地造林植被恢复工作。严格落实《沧源佤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文件。对现行的乡村水源地按照水源地径流面积、供水量大小和供水人口的多少,划定水源地保护面积。对重要水源地,实施造林和林种替换。林种为针阔混交林,除主要树种外,考虑合适的伴生树种和灌木,以形成混交复层林结构,从而达到林冠层郁闭度高、保水出水正常。水源地周边25度以上陡坡推行退耕还林;大力发展有机生态农业,控制或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数量。开展水源地建设及保护工作,将适宜地块纳入退耕还林区域,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用地与水源地扩区的矛盾,积极向上争取生态补偿资金,鼓励农户退耕还林,并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保护水源林而做出贡献的农户实施经济补偿。
  抓好水源林建设,健全水源地保护长效管护措施。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推行生态乡镇、生态村庄建设。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补助,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员纳入县级财政供养的购买公益性岗位范围。同时,建立水源林地保护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从保护水源地的实际需要出发,立足效益最大化,落实好项目计划和建设,努力保护好饮用水源的水质达到标准,确保乡村饮水安全。
  强化措施,切实加强乡村水源地保护工作。做好树种的替换种植,对现有水源地内的竹子进行全面清除,对松林,杉木、桉树等其它不利于保水的树种逐步替换种植,种植水冬瓜树等保水能力强的阔叶树种。抓好建章立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做到定期清理水源、水源地造林、日常巡查、水质监测等。加大水源地保护标识、设施的建设力度,对水源保护区进行有效隔离。防止牲畜进入水源地,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游玩等活动。加大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追究侵占水源地和破坏水源林的行为。同时,利用好村规民约,对村民进行有效约束。
  积极争取,加大保护投入。争取实施岩帅片区(岩丙仙湖)、团结片区(东米山)两大万人千吨集中供水项目,采取集中供水为主,各点补充为辅,通过项目实施,强制性恢复和保护联合大沟、岩丙水库、团结水库(公丁水库)、东米山水库等水源保护区,同时,避免对现有水源点过度索取,留足恢复时间。为提升勐省农场,勐省镇机关及周边群众的饮水保障程度,减轻刀埂水库的供水压力,应做好从永让引东丁水库水作为补充水源,同时积极做好革改水库的项目前期规划筹备工作,争取列入“十四五”规划,并将英永水库集水区内岩帅镇班奈、坝岭村的甘蔗和玉米地的退耕还林及针叶林逐步替代为阔叶林,以此作为勐省镇及农场的后备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