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7城市上榜2城市保留荣誉称号
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公布
我省7城市上榜2城市保留荣誉称号
11月1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我省昆明市、普洱市、曲靖市、景洪市、石林彝族自治县、楚雄市、澄江市上榜,安宁市、腾冲市入选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
2020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媒体集中公示、组织综合测评、确定入选城市等评选办法和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严格依据参评城市2018、2019、2020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提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报中央文明委领导同志批准。
此次全国133个城市入选全国文明城市,151个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经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33个全国文明城市(区)复查测评成绩排名靠前被通报表扬。其中,我省昆明市作为省会城市入选全国文明城市。安宁市、腾冲市入选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安宁市复查测评成绩排名靠前受到通报表扬。
云南日报记者 龙舟
原载《云南日报》2020年11月11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