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
——访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嘉红
我市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就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嘉红说,我市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主城区环境空气约束性指标达省级要求,7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比例、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农村生活污水基本达到有效处理,力争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8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制定实施临沧市“十四五”生态发展规划,探索碳中和路径设计与试点,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完善生态系统碳汇功能,推动绿水青山从生态资源到生态资产转化。
王嘉红表示,我市将深入推进环境治理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滇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一是抓牢源头管控,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抓好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规划编制和执行,严格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管理。二是加强执法监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制推进环境保护,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交办举办件及反映问题整改,加快完成省级联合执法检查移交问题整改和案件查处。三是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争取到2025年,8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达到三级站标准,构建市级统一管理、县级实时共享的一体化生态环境信息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