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群芳:忠诚担当铸检魂
杨群芳,现任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1988年,怀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杨群芳进入检察系统工作。在岗位上,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描绘着心中的那抹“检察蓝”。
在杨群芳的胸前,党徽和检徽格外的闪亮,这两枚徽章代表着她的身份,映耀着她的初心和忠诚。说起入党,杨群芳在心中有一名优秀的榜样,正是这位老党员,引导着她在1996年,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引导着她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使命。
杨群芳告诉记者:“ 当初入党,是受自己父亲的影响,父亲是一名法官,一名党员,在他身上我看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入党那天,父亲对她说,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起到模范作用,好好干。
“让群众看到事实的真相,这个世界才能呈现出和谐之美。”怀着这样的信念,杨群芳用心于“小处”和“细处”,认真办理每一个案件,她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别人的人生,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差错。
2017年,杨群芳着重做未成年人检查工作。在执法办案中,她和同事以女性特有的细心,慎重对待每一起未成年人案件;用自己母爱般的温情,把涉案青少年当作自己的孩子,弥合一个又一个破损的心灵,被涉罪未成年人亲切地称为“检察官妈妈”。以爱为名,杨群芳赋予了检察官更多角色。
“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地用真心关注未成年人,用真情感化误入歧途的孩子们,用真爱去贴近他们,用法治的光明照亮未成年人成长之路,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杨群芳深情地说。
和热爱的检察官事业一起成长,30多年的从检路上,杨群芳接待并负责办理控告申诉和上访案件1400余件,被党中央、国务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工作者”,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两次,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优秀党员干警;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创先争优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