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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鲍卫忠工作方法的时代价值

    刊发时间:2023-12-18

    A3版

    作者:王志岗

      基层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所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司法工作一以贯之的明确要求,也是新时代司法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

      鲍卫忠是在党和人民培养下成长起来的边疆少数民族干部,他扎根基层24年,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执行案件,他的工作方法富含边疆基层法官的办案经验,有利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坚持和发展,对新时代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

      鲍卫忠工作方法体现的是密切关注社会司法需求的理念。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不仅要求司法结果公正,还期待司法过程公开透明;不仅要求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还期待对司法活动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不仅要求法官是公正的、清廉的,还期待法官是和蔼的、亲民的。在司法工作中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就必须科学把握新时期人民利益的表现形式和发展趋势,善于从中分辨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科学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的司法需求。鲍卫忠坚持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重视对执行当事人司法需求的回应,既保证了司法权威最终得以落实,又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的影响。他的执法有尺度,更有温度,他每办一个案件就会多一个朋友,被当事人亲切地称为“老黄牛”。

      鲍卫忠工作方法体现的是司法为民的宗旨。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感知法治建设的一把尺子。在古代,中国的老百姓喜欢把包公、海瑞这样“铁面无私、秉公执法”的清官称赞为“青天”。包青天、海青天的故事得以在民间广为流传,说明人民群众是愿意相信法律的,对公正司法是有着深切期盼的。执行工作是事关案件胜诉当事人的“纸面权益”能否变成“真金白银”的关键一环,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最后一公里”。在案件办理中,鲍卫忠以身作则践行公正司法,他既坚持了执行工作的基本原则,又把执行过程变成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过程,努力促进当事人之间矛盾纠纷的和谐解决。他做到了“像对待自己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这是司法工作者与当事人之间感情上最亲、最近的距离。“司法为民”是鲍卫忠一生的真实写照,就像他常讲的:“我们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虽然辛苦,但却值得”。司法为民,就是要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身边。

      鲍卫忠工作方法体现的是司法便民举措的不断创新。司法活动不仅要定纷止争,还要主动服务大局,贴近群众,努力将社会矛盾化解在最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们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对接访、立案、收费、诉讼指导等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提高了办事效能;我们设立了“便民服务室”,积极拓展便民服务范围,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我们加强了巡回法庭“窗口”建设,智慧法院建设,设立了远程调解室、远程提讯室、互联网法庭等,这些便民服务措施提升了司法服务的质量,受到当事人的欢迎。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同群体的司法需求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比如,城市年轻人更青睐于通过远程立案、网上调解等网络解决方式;上班族希望法院在八小时外或是节假日也能办公审案;企业经营者希望在合法权益保护、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大力度;边远或交通不便地方的群众更希望巡回审判、流动立案的司法便民方式;弱势群体则更加期待法院加大诉讼费缓减免和司法救助力度等,群众的这些期盼,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鲍卫忠秉持民事执法理念,心系群众,依靠群众,教育群众,重视每一个案件背后当事人遇到的难事、囧事,小案不小办,人性化执法,不拘于形式,善于用巧力,有效化解了650件“钉子案”“骨头案”;一个标的额5000元的案件,先后6次、累计行程400多公里;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90余万元,垫付执行款8840元,为61位特困执行申请人解决燃眉之急,在推动能动司法工作方法上不断创新。

      鲍卫忠工作方法体现的是对党忠诚和对法治的信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法律只有被认同、被信仰,成为内化在思想中、熔铸到头脑中的强大观念,人们才会自觉自愿地遵守,才会把依法办事变成自己的生活习惯。鲍卫忠一生坚守在边疆民族地区,对党忠诚,树牢宪法法律意识,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是一名弘扬法治精神的引领者。他承办的800余件执行案件,无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他曾深情地说:“是党和人民将我这个佤族孩子培养成才,我将用一生干好本职工作来报答党的恩情,始终做到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

      新中国法治建设几十年,老百姓的用法意识明显增强,但守法意识依然薄弱,这一点在我们部分公职人员身上就能反映出来,比如公职人员酒驾、赌博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所以,公职人员首先应该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者,并通过自己的行动、通过一个一个案子的办理、通过一项一项工作的开展来弘扬法治,向社会传递法治精神,让全社会都树立法治观念,从而推进法治建设,提升法治能力。全民守法实现了,法治社会也就建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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