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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你会签吗?

    刊发时间:2023-12-28

    A3版

    作者:

      问: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益的重要法律形式之一,它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问: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答: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问: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问: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如何维权?

      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救济途径有如下几个: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2、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劳动者还可以直接或者通过工会组织间接提请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问: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申请仲裁?

      答:在一年内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限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失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限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勐库法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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