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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庆县抓好民生保障解锁群众“幸福密码”

    全年累计发放各类民政民生资金1.45亿元,惠及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经济困难老年人等各类特殊群体及高龄老人、原小乡干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等普通民众近6万人

    刊发时间:2024-01-17

    A3版

    作者:陈阳

      本报讯   (通讯员   陈阳)   2023年以来,凤庆县坚持改革创新,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民生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累计发放各类民政民生资金1.45亿元,惠及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经济困难老年人等各类特殊群体及高龄老人、原小乡干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等普通民众近6万人。

      凤庆县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纳入农村低保保障16882户25757人,纳入城市低保保障443户546人,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9089.97万元。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享受低保10511人,占全县农村低保对象的40.8%,享受特困供养462人,纳入特困救助供养1871户1922人,集中供养264人,集中供养率13.7%,全年发放特困救助供养金2534.3万元。注重急难型临时救助时效性,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有效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全年救助临时困难群众1315户2885人次,发放救助金450.61万元。及时受理平台申请,积极解决申请事项内容,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去年以来已办结申请事项1394件。

      持续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新模式,严格按照《凤庆县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积极开展精神残疾特困对象集中托管试点工作,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精神病人无法进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的问题,有效防止和减少重症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等恶性事件发生,更好地保障特困供养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目前,全县持有精神残疾证及智力残疾证的有306人,按托养程序已入住托管机构73人,占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特困人员的23.9%;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15511人,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656.90万元,充分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全县共有8732名高龄、长寿老人享受高龄保健(长寿)补贴,全年发放高龄保健(长寿)补贴资金513.375万元。目前,全县共有2027名经济困难老年人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全年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86.89万元。

      凤庆县以家庭养老为主体,不断提高基本养老金年,提升家庭养老质量。不断加强和优化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推进省政府十件惠民实事“惠老阳光”工程建设,凤庆县社会福利院投入使用,全县投入使用养老机构7所,养老床位达460张,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配建率达100%;加强和完善困境儿童生活保障体系,将1602名留守儿童纳入信息库管理,将300名困境儿童、25名残疾儿童、120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给予享受相应的生活救助。将县儿童福利院转型成为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与百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达成意向性协议,由百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来改造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进驻开展儿童关爱、政策宣传、法律援助等服务。依托社工站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3个乡镇挂牌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配备13名乡镇儿童督导员和189名村(社区)儿童主任,建立170个“儿童之家”,切实做好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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