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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需下单”提升警示教育精准度

    刊发时间:2024-01-17

    A3版

    作者:杨瑜曦

      “这是一堂令人心灵震撼的警示教育课,看到曾经的‘身边人’变成‘案中人’,我深受触动,今后一定以案为鉴,严以律己,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近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各部门主要领导旁听违纪违法案现场庭审,旁听结束后,某县直部门相关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道。

      把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是该县纪委监委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年来,耿马县纪委监委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精准度,在强化警示教育感染力、震慑力、说服力上持续下功夫,积极探索创新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职级的党员干部特点,分层分类、因人施策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释放以案促改治本功效。

      “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才能发人深省,让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把自己真正‘摆进去’,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避免警示教育千篇一律,保持警示教育常在常新,该县纪委监委分系统、分领域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忏悔书、拍摄警示教育片等,确保教育内容契合教育对象身份,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身边的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宣布处分决定等环节在案发单位、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深层次原因,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检查,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以最直观、最真实的方式,实现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带好队伍,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这是该县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组组长与驻在单位“一把手”面对面谈话时的一幕。

      为把纪律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该县纪委监委把经常性谈心谈话作为日常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结合谈话对象的日常表现、性格特点及工作岗位等因素“量身定制”谈话提纲,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咬耳扯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前车之鉴,正是后车之戒;他人之鉴,正是自身之戒。”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完善分级分类警示教育,继续创新方式方法,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使警示教育真正入耳、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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