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造优质消费环境
刊发时间:2024-03-15
A1版
作者:吴明美 李艾
强化市场监管 维护合法权益
我市打造优质消费环境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 吴明美 通讯员 李艾) 今年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连日来,我市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共同构建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3月14日下午,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玉龙湖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放置宣传展板、搭建宣传展示背景墙、发放宣传资料、设置消费维权咨询台等方式,向过往市民面对面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电信诈骗、食品安全等方面知识,解答消费者遇到的疑难问题。
活动还设置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展示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假冒伪劣、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成果。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的方法,让消费者在亲身体验中提高维权意识和辨假识假能力。
近年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节点开展宣传活动,向消费者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化妆品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引导经营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2023年,全市共受理投诉举报3270件,其中投诉230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4.52万元;举报962件,罚没金额12.04万元。投诉举报分送率100%,调处率100%。
同时,我市持续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强化12315数据的综合分析利用,加强与新闻单位和行业组织、社团组织的协调联系,整合社会资源,搭建消费教育引导平台,发布法律知识、维权案例、消费知识、广告监测报告等信息,培育社会公众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科学消费、文明消费。
我市以推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创建为目标,着力打造边疆地区消费热点、旺地,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2023年率先在临翔区、沧源佤族自治县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县创建活动,打造诚信示范街3条,示范企业(店)120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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