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网首页
  • 时政聚焦
  • 临沧要闻
  • 公示公告
  • 边地文化
  • 人文地理
  • 沧江网评
  • 文明临沧
  • 临沧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刊发时间:2024-03-22

    A4版

    作者: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临沧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23年召开2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审议通过《临沧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收支预算》;2.审议通过《临沧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临沧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8个科(室),9个管理部。从业人员96人,其中,在编76人,非在编(劳务派遣人员)2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754家,净增单位532家,同比2022年增长9.37%;新开户职工1.10万人,净增职工0.15万人,同比2022年增长1.85%;实缴单位5226家,实缴职工12.61万人,缴存额24.06亿元(含结转利息),同比2022年分别增长11.33%、1.20%、1.86%。2023年末,缴存总额206.48亿元,同比2022年增加13.19%;缴存余额108.15亿元,同比增加7.8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图片1.jpg

      (二)提取:2023年,4.5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6.21亿元(含外部转出),同比2022年增长12.73%;提取额占2023当年缴存额的67.37%,比上年增加6.49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98.3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74%。

    图片2.jpg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 万元(从2024年1月起,最高贷款额度单双职工分别由50万元、70万元提高至60万元、8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62笔11.65亿元,同比2022年分别增长6.83%、9.18%。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39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6万笔152.91亿元,贷款余额78.67亿元,分别比2022年末增加4.76%、8.24%、1.63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2.75%,比上年末下降4.44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27笔0.12亿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0.35亿元,异地贷款余额0.27亿元。

    图片3.jpg


      (四)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1.01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 1年以上定期24.06亿元,协定存款6.93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2.75%,比2022年末下降4.44个百分点。

    图片5.jpg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32882.63万元,同比2022年增长7.65%。其中,存款利息收入8048.8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4833.21万元,其他收入0.5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16785.40万元,同比2022年增长8.1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5773.1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993.19万元,其他支出19.0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16097.23万元,同比增长7.08%。增值收益率1.54%,同比2022年下降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25.8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171.36万元。

      2023年,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476.00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877.3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5712.6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1960.81万元,同比下降4.71%。其中,人员经费1169.66万元,专项经费791.15万元。

    图片5.jpg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3年末,无不良个人住房贷款,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0.79亿元。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图片6.jpg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1.95%,国有企业占5.06%,城镇集体企业占0.88%,外商投资企业占0.3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2.1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1%,其他占7.13%。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占49.86%,编制外人员占19.26%,国有企业占10.23%,城镇集体企业占1.13 %,外商投资企业占0.1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7.1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1%,灵活就业人员占0.63%,其他占0.15 %;中、低收入占98.98%,高收入占1.02%。

    图片7.jpg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8.20%,国有企业占8.29%,城镇集体企业占1.04%,外商投资企业占0.3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4.0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42%,灵活就业人员占4.31%,其他占0.35%;中、低收入占99.49%,高收入占0.51%。

    图片8.jpg

      (二)提取业务:

      住房消费类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6.1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5.50%,租赁住房占0.67%。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9.5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01%,死亡或者宣告死亡占1.03%,其他占1.14 %。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31%,高收入占1.69%。

    图片9.jpg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5.6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58.71%,与上年末持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72亿元,户均节约12.2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87%,90-144(含)平方米占58.89%,144平方米以上占36.24%。购买新房占72.1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51%),购买二手房占26.0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0.9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9.0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9.16%,30-40岁(含)占37.72%,40-50岁(含)占18.63%,50岁以上占4.49%;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7.10%,购买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占22.90%;中、低收入占98.65%,高收入占1.35%。

    图片10.jpg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0.38%,比上年增加3.32个百分点。

    图片11.jpg

    六、2023年其他重要事项

      (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23年各项指标任务完成均达预期、同比实现增长,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不良贷款率连续10年保持为零,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达58.71%,资金使用率为72.75%。

      (二)租购并举助力解决缴存人基本住房问题的情况。通过提取和贷款全面支持职工购建房,全力以赴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积极推进“组合贷”“商转公”便民利民贷款业务,全年投放资金达27.70亿元,同比增长11.13%,其中贷款投放11.65亿元,增长9.18%,购建房提取0.99亿元,增长19.32%;为1881名职工办理租房提取1087万元,同比增长32.54%。

      (三)推动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五届三次全会“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新增缴存1万人以上”的工作部署,把持续扩大制度覆盖作为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内容抓落实,用好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采取“三个一批”的办法依法依规开展催建催缴,全年新增缴存单位754个1.10万人,新市民、年轻人等更多就业群体得到制度覆盖保障。

      (四)推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数字化建设规划方案,积极推进数字化建设。积极融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通过政务服务网、“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公积金业务,改造提升“好差评”系统,及时接受办事群众的评价和监督;全面优化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八大服务渠道同向发力,共注册单位网厅用户4576个、个人网厅用户10.05万个,2023年互联网业务办件量达3.21万件;利用手机短信做好业务变动通知和政策宣传,全年共发送短信22.75万条;升级完善业务信息系统功能,全面开展体检评估和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有序推进问题数据治理;积极对接协调接入征信、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等信息系统,征信接入数据报验已通过人行征信中心测验,等待人行通知正式上线运行。

      (五)提升服务效能和风险防控情。一是持续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线下业务做到一门一窗一次办,业务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预约办。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大兴调查研究之风,2023年深入企业2200余户次,开展听民意、送政策、解难题活动;持续推进线上服务“提速高效”,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亮码可办等功能模块进一步扩充优化,互联网+公积金迭代升级,32项业务31项可线上办理,13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二是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修改完善《临沧市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将风险类别从6大类调整为8大类,防控措施从86条调整为110条,并量化细化到岗到人;健全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运行机制,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内审稽核,按月发出内审稽核通报,督促整改事项60项,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运行安全。

      (六)“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行动开展情况。深入推进“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 “服务标准落实年”各项措施落实,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到权责清单化、服务标准化、标准项目化、办理时限化,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以寻找“最美公积金人”、争创“星级服务岗”为契机,优化细化服务举措,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提升服务水平。

      (七)政策调整及受委托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情况。

      1.政策调整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同意,调整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全面支持好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房政策;职工家庭名下拥有1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执行二套房政策;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缴存业务标准执行情况。2023年,依据统计部门统计年报数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5572元,下限为临沧市各县区最低工资标准,临翔区为1840元,其他各县为1690元;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

      3.存贷款利率执行情况。存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规定,当年归集及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均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贷款利率首套房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2.6%,五年期以上为3.1%。二套房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3.025%,五年期以上为3.575%。

      4.受委托金融机构情况。全市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委托业务的银行共8家,分别是中国银行临沧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临沧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临沧市分行、建设银行临沧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临沧市支行、云南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富滇银行临沧市分行、临翔沪农商村镇银行。

      5.办理企业缓缴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全力支持市场主体稳定,积极做好困难企业纾困解困工作,全年为13户经营困难的企业285名职工依规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371万元,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平稳发展。

      (八)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情况。大力推进法治公积金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按月开展信用信息共享数据归集推送,累计向全国融资信用平台和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报送企业缴存信息数据4.15万条、个人缴存数据375万条;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面贯彻“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抓好执法培训,全部干部职工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依法依规督促整改未建制等行为25起,维护166名职工的合法权益。被临沧市委、市人民政府表彰为“临沧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九)文明创建成效及所获荣誉情况。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按季开设文明讲堂、开展“授旗评星”“善行义举”“最美政务大厅”“岗位之星”等评选活动。临翔管理部获住建部授予“星级服务岗”称号。





    222

    联系电话:0883-2143727

    投稿邮箱:ynlcrbs@126.com

    未经临沧日报社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