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网首页
  • 时政聚焦
  • 临沧要闻
  • 公示公告
  • 边地文化
  • 人文地理
  • 沧江网评
  • 文明临沧
  • 市场监管总局鼓励优化食品包装标签

    刊发时间:2024-03-27

    A2版

    作者:赵文君

      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 (记者 赵文君) 针对消费者反映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字太小、颜色浅、藏得深”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26日发布《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推动食品企业积极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方便消费者清晰辨识。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存在不规范问题。有的生产日期标注位置随机,和消费者玩起“躲猫猫”;有的生产日期标注文字太小、字体不规范,让人很难辨识;有的生产日期标注玩“隐身”,透明包装印灰字、紫色包装印黑字,考验消费者的“眼力”;有的保质期需要计算判断过期日期,考验消费者“脑力”。

      在方便消费者查找方面,公告鼓励食品企业在预包装食品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显著标注;最小销售包装有多层的,在其最外层包装上标注;采用“见包装物某位置”的形式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其位置应当清晰明显、描述准确、易于查找。

      在方便消费者识读方面,公告鼓励食品企业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数字、符号标注;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颜色与日期颜色对比明显的形式清晰标注;改进喷码、打印等技术和设备确保标注内容持久清晰。

      为方便消费者计算食品保质期,公告鼓励食品企业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明确标注保质期到期日。


    222

    联系电话:0883-2143727

    投稿邮箱:ynlcrbs@126.com

    未经临沧日报社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