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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析新闻失实的表现与危害

    刊发时间:2024-04-01

    A3版

    作者:李建军

      新闻记者是一种以及时、真实、有效、客观、公正的态度为大众传播信息的职业,担负着正确引导舆论的重任。新形势下,如何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增强新闻的公信力和吸引力,让新闻发挥自身价值和作用,是每个新闻记者的时代责任。


      一、新闻失实的主要表现

      造成新闻失实的原因比较复杂,有新闻队伍内部问题,也有社会原因。通常有以下几方面表现。

      (一)动机不纯,以假乱真

      动机不纯造成新闻失实。一些单位或部门工作不实、作风不正,明明成绩平平,却在数据或材料上自吹自擂,无中生有,以假乱真,部分新闻记者没有去调查核实,生硬地套用数据材料,导致利用新闻虚报成绩。

      (二)人为拔高,添枝加叶

      有的新闻记者出于各种目的,故意造成新闻失实。譬如新闻工作者为了获得轰动效益,对新闻事件肆意夸大、添油加醋等。常常是抓住只言片语,任意添枝加叶,将事实人为拔高。于是经过记者的妙笔生花,一个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典型,就出现在报纸上。实事求是评价一个人、一件事的标准,也是社会对记者的基本要求,更是新闻报道的基础。

      (三)以点带面,误导公众

      有的新闻记者以点带面,明明只是个别现象,却非要上升到整体现象,追求“一叶障目”效应。比如有个村新种植一种水果,面积小,产量低,该水果还不知道能否在面上进行推广种植,但某记者到实地采访后却大肆宣传,写出打造产业新名片或打造全县产业新品牌的失实新闻。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因报道失实而导致的信誉受损,甚至诉至法律,赔偿经济损失,信誉损失不胜枚举。

      (四)牵强附会,移花接木

      在新闻报道中,有的新闻记者把过去发生的事情,写成现在出现的;把他人或其他单位努力的成果说成是自己努力的结果。在成绩或荣誉面前,总想分得“一杯羹”,邀功行赏,把农民自己到外面学习取得的成就说成是某部门指导的结果等。采访的过程,是一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是一个从表象入手挖掘本质的过程,所以记者要深入采访,抓住事物本质,不能只看事物表象。


      二、新闻记者规避新闻失实的途径和方法

      融媒体时代,新闻记者面临新的挑战,如何坚持职业操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最大程度避免新闻失实,是时代和公众对新闻记者提出的基本要求。

      (一)要通过多方核实事实进行把关。新闻稿件与一般稿件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是对最近发生的新闻事实的报道,是对事实的客观、真实的陈述。因而,新闻稿的内容有不同于一般文章的特别要求,那就是必须忠于事实原貌,准确地表现事情的来龙去脉,否则就会造成新闻失实。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或采访结束后,要再次通过信息检索或求证第三方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事实核实过程不亚于采访本身,信息源来自其他机构或媒体,要认真进行核实、确保万无一失,不能把拿到的材料等同于事实本身,也不能偏听偏信,只听个人或一方对事实的陈述。

      (二)要通过调查研究进行把关。调查法是通过直接的现场观察和了解来检验新闻稿件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调查忠于事实和新闻本身,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采写新闻过程中,新闻记者要多争取到实地进行采访和调查,以便掌握第一手资料,在现场要通过用眼睛看、耳朵听、鼻子闻、手触摸等多种感官去体验事件经过,触及事件真相。此外,还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发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坚持唯物辩证法,保持冷静的头脑,防止片面性。

      (三)要通过健全法律制度来进行把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新闻走向规范化的必由之路。新闻采访本身具有社会公共属性,记者的新闻采访活动具有非常鲜明的职业特性,要推动健全新闻法治化进程,加快采访权的立法保护,依法保障公众对新闻事实或社会公共事件的知情权。新闻单位要健全规章制度,标本兼治,堵塞失实漏洞,最大限度确保新闻的真实性。

      (四)要通过提高记者素质进行把关。新闻失实的部分原因主要是新闻工作者思想修养、业务基本功不扎实造成的。新闻记者要忠于事实,用事实说话,新闻立场要坚定,管好自己的笔,守好自己的“欲”,不能“选边站队”。当政策与公众利益发生矛盾,或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考虑,导向正确,新闻记者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纠正以新闻谋私利的腐朽思想,弘扬职业道德,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才能做“无冕之王”。

      总之,新闻职业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新闻工作是一份专业性、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新闻记者既要做好党和政府的喉舌,也要为公众服务,发挥好监督作用,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只有健全制度,加强学习,摒弃私利,忠于事实本身,才能避免新闻失实,才能守护好新闻这片净土,真正成为时代的瞭望者与见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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