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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耿马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

    刊发时间:2024-04-16

    A3版

    作者:奎叶红

      本报讯 (通讯员 奎叶红) 近年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日常监督、专项巡察、审查调查等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管党治党新常态。

      该县纪委监委第一季度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党员干部6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39人次,占总人次的63.9%。

      为避免“一谈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在使用“第一种形态”的过程中注重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纪”,引导党员干部检视自身,校准偏差。对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置的干部,该县纪委监委围绕如何疏通被处置人员的思想堵点,根据其思想认识、工作表现等研究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工作方案,采取不定期跟踪回访,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干劲。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党委(党组)近距离监督优势,将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督促“第一种形态”实施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同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农场)纪(工)委“嵌入式”“贴身式”监督优势,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点排查及日常工作的常态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帮助,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该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加强“源头防治”,坚持打好“预防针”,在重要时间节点、干部岗位调整等环节,适时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廉政谈话,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时刻提醒干部坚守好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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