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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汤培远主持

    刊发时间:2024-04-29

    A2版

    作者:陈龙 董俊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    陈龙    董俊)    4月28日,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汤培远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文章、李明昌、唐永春、吴罕节、陈正垠,秘书长龚文军等3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临沧市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分配方案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部分任命人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综合审查意见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情况报告、市民政局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文章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接受张之政同志辞去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告的说明、关于提请审议罗成灿等三名同志任免职报告的说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萍作的关于《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提请审议陈杰等四名同志任免职报告的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利民作的关于提请审议胡作兴等二名同志任职报告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任命李娟为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说明。

      会议审议了《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临沧市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临沧市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分配方案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之政同志辞去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汤培远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汤培远强调,被任命人员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干事创业的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在积极干、主动干、快速落实上下功夫,为临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汤培远强调,全市各级人大要抓紧抓实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把握,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紧扣“六项纪律”,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紧密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人大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的强大力量和实际成效。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利民,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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