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家园乡愁浓
——沧源林业工作侧记
据《沧源县志》史料记载,历史上的沧源,曾经是一个绿荫蔽日的地方。但后来沧源森林植被受到严重破坏,197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下降到10.7%。
“1971年我到山西省学习参观农业学大寨经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大寨领导讲的一句话,即‘梯地是粮仓、山上是银行、森林是财富’。”沧源佤族自治县原政协主席赵赛嘎介绍说,回到沧源后,他积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群众大干植树造林。按照上级关于“不把荒山留给子孙后代”的要求,他们克服缺资金、缺技术等困难,发动群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岩帅、团结、勐省等地的植被才慢慢恢复起来。
1978年11月,沧源分设农林水行政主管部门,林业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1982年12月完成林业“三定”工作,划出林业用地1734060亩,占全县总面积的44.67%。1983年9月完成全县林业“两山一地”划分工作,划出林业用地1989233亩,占全县总面积的54.29%。1984年4月成立林业公安,不断加强林业执法工作,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通过发展茶叶、橡胶、核桃、板栗等经济林木,人工造林保存率得到有效提高,到199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4.4%。
为加强全县生态修复,1993年开始实施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封山育林等工程,2002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全县城乡森林覆盖率得到快速提高,到2013年底累计完成退耕还林面积6.5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9.96%。2014年国务院作出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决策,沧源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退耕还林与特色林业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到2018年累计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4.92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3.34%。沧源先后被授予中国特色竹乡、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全国绿化模范县、中国百佳深呼吸小城等美誉。
自2013年起,沧源按照“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总体思路,以实施“森林沧源”为总抓手,以建设“天地人高度和谐的大美沧源”为目标,高位推进,注重质量。通过5年的努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5大类40项指标全部达标,城乡一体化森林生态系统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为高品质建成国家森林城市,该县聘请西南林业大学教授编制了《沧源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规划坚持城市、园林、林业“三者合一”,城区、近郊、远郊“三位一体”,林网、水网、路网“三网交织”,乔、灌、花、草“四者融合”,生态、产业、文化“三方共建”,实行山、水、河、路、田、城镇、村庄综合治理,构建了“县城森林化、乡镇全绿化、村庄林果化、道路林荫化”森林网络格局。
倡导全面参与、共享发展,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取得显著成效。自2013年以来,全县年均完成“十百千万工程”植树造林47万株、荒山造林315万株,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80%以上。
在县城,注重构筑城市森林网络,按照“一街一品、一路一景”的要求,抓好主街道、单位绿化的提质增量,把绿化达标情况和创建文明单位评审有机结合,全县80%的单位、社区达到园林绿化标准,街道两旁树冠覆盖率25%以上,停车场乔木树冠覆盖率30%以上,运用乔木树种绿化比例在60%以上,城市绿化乡土树种所占比例在80%以上,建城区森林覆盖率达40%以上。
加强森林健康建设,远郊建成面积2.7万公顷的南滚河国家公园,近郊建成面积280.2亩的葫芦小镇公园,城区建成面积300亩的葫芦湖公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平方米以上。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 计划,加强河岸绿化和水源林保护,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出台《沧源县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加强林政执法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创建以来,没有发生严重非法侵占林地、湿地,破坏森林资源,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等重大案件,县域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坚持文化传承、厚植生态理念。在沧源,佤族群众信仰万物有灵的原始自然崇拜,不随便糟蹋山中的每一棵树每一根草,便由此养成呵护生态、建设生态的传统。在创建过程中突出佤族文化特色,开展“生态沧源”摄影美术作品展和爱鸟周系列生态科普活动,厚植造林护林、呵护自然的生态文化。实施县城民族特色包装,创办中国佤族司岗里摸你黑狂欢节、中国佤族新米节、音乐节等节庆文化品牌活动,生态文化旅游业逐渐培育成为当地的主导产业。
如今的沧源,城在林中,林在城中,人在景中,处处花团锦簇,四季春色融融,让市民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