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并举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刊发时间:2020-02-17 A1版  作者:阮海燕

      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按要求排查工人健康,必须与医疗小分队结队,必须有应急预案,企业工种、技术骨干、必要工人必须到位;复工复产后, 医疗小分队要深入一线开展疫情防控,企业要加强生产经营、作业及生活场所疫情管控和卫生管理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  阮海燕)  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或做好哪些保障措施才能复工复产,如何审核报备,企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生产经营疫情如何防控如何做?……近日,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通知,为我市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做到六个必须。即,必须按要求开展全面的员工健康排查登记,准确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建立每一个员工的健康档案,确保健康后方可返岗。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全面掌握返岗员工个人信息、活动轨迹和返岗时间,建立名单表册、精准到每一个员工;制定实施错峰返岗措施,明确专人或专班,加强与各入临卡点的对接,按照“两个百分之百”的要求,通过卡点后由企业“点对点”集中送至企业(工地),不得在途中逗留,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同时, 在企业(工地)相对封闭观察 14 天。必须严格审核报备,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制定有效可操作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方案包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实行企业复工复产审核报备 制度,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须报所在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属地县(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备案,达到疫情防控条件的尽快予以复工复产,达不到条件的不得复工复产。同时,企业工种、技术骨干、必要工人必须到位 。
  复工复产后,组建服务企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生产经营疫情防控医疗小分队。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佤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市疾控中心迅速在 2 月 12 日组建若干支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服务企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生产经营疫情防控医疗小分队,于 2 月 13 日上午开始分赴重点项目建设工地、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的指导、培训、服务等工作,所需车辆、 物资、经费等后勤保障由派出单位负责。各县(区)由县(区) 直医疗卫生单位和部分医护力量较强的乡镇卫生院牵头组建服务企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生产经营疫情防控医疗小分队,迅速深入属地复工复产一线开展工作。企业要加强员工健康检测和疫情监测,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在卫生健康部门及小分队指导下,强化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疫情,迅速科学有效处置;要严格开展体温检测、消毒,上岗员工一律佩戴口罩,防疫物资储备不少于 1 周用量。
  复工复产后企业要加强生产经营、作业及生活场所疫情管控和卫生管理。企业要做好生产经营场所、作业场所以及办公区域、电梯间等卫生管理和定时消毒,落实生产经营、作业过程中的健康防护;办公和生产经营区域、作业场所实行封闭管控,严格人员、 车辆进出管理;切实做好各类隐患排查整改和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宿舍区、食堂等生活场所卫生管理,做到定时消毒,采取分时就餐、分散就餐、餐食打包等多种方式,严禁各种形式的聚餐活动,严防人员就餐时可能发生的交叉感染风险。
  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类企业、工地、经营场所等全部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统筹抓好辖区内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工业和信息化、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和审核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要抓好复工复产企业的疫情防控跟踪和监督,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惩处涉疫情防控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商务、政务服务管理、金融等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复工复产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消毒、保洁等防控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安全平稳。同时,中医医院按照上级的中药指导方子,结合临沧实际,熬煮大锅药提供给工人饮用,进行未病先防。
  为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包保联系县(区)的厅级领导要加强对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在一线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督查检查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暗访,及时发现并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各县(区)、 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日常检查,对未经审核报备、擅自复工复产的,责令其停工停产;对不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的,责令立即整改;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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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措并举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刊发时间:2020-02-17 A1版  作者:阮海燕 【字体:大 中 小】

      企业复工复产前,必须按要求排查工人健康,必须与医疗小分队结队,必须有应急预案,企业工种、技术骨干、必要工人必须到位;复工复产后, 医疗小分队要深入一线开展疫情防控,企业要加强生产经营、作业及生活场所疫情管控和卫生管理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  阮海燕)  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或做好哪些保障措施才能复工复产,如何审核报备,企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生产经营疫情如何防控如何做?……近日,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通知,为我市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做到六个必须。即,必须按要求开展全面的员工健康排查登记,准确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建立每一个员工的健康档案,确保健康后方可返岗。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全面掌握返岗员工个人信息、活动轨迹和返岗时间,建立名单表册、精准到每一个员工;制定实施错峰返岗措施,明确专人或专班,加强与各入临卡点的对接,按照“两个百分之百”的要求,通过卡点后由企业“点对点”集中送至企业(工地),不得在途中逗留,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同时, 在企业(工地)相对封闭观察 14 天。必须严格审核报备,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制定有效可操作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方案包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实行企业复工复产审核报备 制度,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须报所在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属地县(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备案,达到疫情防控条件的尽快予以复工复产,达不到条件的不得复工复产。同时,企业工种、技术骨干、必要工人必须到位 。
  复工复产后,组建服务企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生产经营疫情防控医疗小分队。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佤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市疾控中心迅速在 2 月 12 日组建若干支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服务企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生产经营疫情防控医疗小分队,于 2 月 13 日上午开始分赴重点项目建设工地、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的指导、培训、服务等工作,所需车辆、 物资、经费等后勤保障由派出单位负责。各县(区)由县(区) 直医疗卫生单位和部分医护力量较强的乡镇卫生院牵头组建服务企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生产经营疫情防控医疗小分队,迅速深入属地复工复产一线开展工作。企业要加强员工健康检测和疫情监测,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在卫生健康部门及小分队指导下,强化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疫情,迅速科学有效处置;要严格开展体温检测、消毒,上岗员工一律佩戴口罩,防疫物资储备不少于 1 周用量。
  复工复产后企业要加强生产经营、作业及生活场所疫情管控和卫生管理。企业要做好生产经营场所、作业场所以及办公区域、电梯间等卫生管理和定时消毒,落实生产经营、作业过程中的健康防护;办公和生产经营区域、作业场所实行封闭管控,严格人员、 车辆进出管理;切实做好各类隐患排查整改和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宿舍区、食堂等生活场所卫生管理,做到定时消毒,采取分时就餐、分散就餐、餐食打包等多种方式,严禁各种形式的聚餐活动,严防人员就餐时可能发生的交叉感染风险。
  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类企业、工地、经营场所等全部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统筹抓好辖区内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工业和信息化、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和审核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要抓好复工复产企业的疫情防控跟踪和监督,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惩处涉疫情防控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商务、政务服务管理、金融等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复工复产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消毒、保洁等防控措施,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安全平稳。同时,中医医院按照上级的中药指导方子,结合临沧实际,熬煮大锅药提供给工人饮用,进行未病先防。
  为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包保联系县(区)的厅级领导要加强对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在一线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督查检查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暗访,及时发现并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各县(区)、 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日常检查,对未经审核报备、擅自复工复产的,责令其停工停产;对不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的,责令立即整改;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