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红十字会接收和使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社会捐赠款物情况公示
(五)
根据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冠状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红十字会的安排部暑,临沧市红十字会于1月30日发出《临沧市红十字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公告》,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接受工作。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2月20日,临沧市红十字会共接收社会捐款198330.84元(其中:市红十字会接收银行捐款159441.84元,省红会下拨红十字会系统网络众筹资金38889元)。现将接收和使用社会捐赠款物情况公示如下(按时间排序)。
一、接收社会捐款情况
(一)银行捐款(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2月20日).doc
(二)省红会下拨红十字会系统网络众筹捐款(2020年2月11日900时至2020年2月18日900时).doc
二、接收社会捐赠物资情况
无
三、社会捐赠款物使用情况
社会捐赠款物使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尊重捐赠者意愿,并根据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和省红十字会要求进行。
(一)指定用于市本级疫情防控工作的86915元(包括省红会下拨红十字会系统网络众筹捐款10802元),于2月25日汇入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指定的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账户,专项用于市内疫情防控工作。
(二)定向捐赠湖北省武汉市捐款为武汉市67887元(包括省红会下拨红十字会系统网络众筹捐款28087元),已于2月25日汇入湖北省武汉市红十字会账户,专项用于湖北省武汉市疫情防控工作。
(三)定向捐赠湖北省咸宁市捐款为33478.84元,已于2月25日汇入湖北省咸宁市红十字会账户,专项用于湖北省咸宁市疫情防控工作。
(四)定向捐赠湖北省十堰市捐款为10050元,已于2月25日汇入湖北省十堰市红十字会账户,专项用于湖北省十堰市疫情防控工作。
临沧市红十字会将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以公开透明为原则,及时向社会公示接收的捐赠款物管理、发放、使用情况,接受各级各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监督联系电话:0883-2122036。
临沧市红十字会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