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

刊发时间:2020-04-17 A1版  作者:张红林 阮海燕 何朝能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作为脱贫攻坚重点

我市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

  ·累计建成农村饮水工程25225处,供水人口203.06万人
  ·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达到9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9%
  ·共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2.25万人,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   张红林 阮海燕   通讯员   何朝能)   农村饮水安全,特别是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是最大民生。我市把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全面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让农村群众特别是贫困户及时方便地获得足量、洁净的生活饮用水。全市累计建成农村饮水工程25225处,供水人口203.06万人。2016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2.25万人。
  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逐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临沧市列入国家“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147.9万人,列入规划总投资44050万元。2019年国家和省级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计划的下达,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资金66899.07万元,完成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56.58万人,2019年度投入资金12452.48万元,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26.5万人。全市累计建成农村饮水工程25225处,供水人口203.06万人。2019年全市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达到9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9%。2016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2.25万人。对标《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通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全市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着力抓好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保障,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全面落实。各县(区)明确县(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政府主体责任人,县(区)水务局局长为水行政主管行业监管责任人,全市千人以上工程的运行管理责任已全部落实;各县(区)基本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千人以上工程主体责任人,乡(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或水利站负责人)为行业监管责任人;村民委员会、用水户协会、供水企业等为运行管理责任人,并在媒体和网站对责任主体和市、县农村饮水安全监督电话进行公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三项制度”基本落实。8县(区)均已落实县级运行管理机构,制定出台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制度和办法,通过整合投入各级补助资金,给予部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管材和经费上的支持,初步建立了县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制度。
  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下发《关于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作为水利工作重点推进落实。目前,全市集中供水工程共5647件,已定价工程5572件,已收费工程5405件,按供水成本收费工程1368件,全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件数占总件数的95.7%,水费收缴率81.64%。通过水费收取,促进节约用水,有效解决农村饮水集中供水工程维养经费保障问题,确保农村饮水集中供水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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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

刊发时间:2020-04-17 A1版  作者:张红林 阮海燕 何朝能 【字体:大 中 小】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作为脱贫攻坚重点

我市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

  ·累计建成农村饮水工程25225处,供水人口203.06万人
  ·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达到9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9%
  ·共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2.25万人,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   张红林 阮海燕   通讯员   何朝能)   农村饮水安全,特别是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是最大民生。我市把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全面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让农村群众特别是贫困户及时方便地获得足量、洁净的生活饮用水。全市累计建成农村饮水工程25225处,供水人口203.06万人。2016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2.25万人。
  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逐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临沧市列入国家“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147.9万人,列入规划总投资44050万元。2019年国家和省级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计划的下达,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建设资金66899.07万元,完成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56.58万人,2019年度投入资金12452.48万元,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26.5万人。全市累计建成农村饮水工程25225处,供水人口203.06万人。2019年全市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达到9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9%。2016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2.25万人。对标《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通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全市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着力抓好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保障,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全面落实。各县(区)明确县(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政府主体责任人,县(区)水务局局长为水行政主管行业监管责任人,全市千人以上工程的运行管理责任已全部落实;各县(区)基本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千人以上工程主体责任人,乡(镇)水务服务中心主任(或水利站负责人)为行业监管责任人;村民委员会、用水户协会、供水企业等为运行管理责任人,并在媒体和网站对责任主体和市、县农村饮水安全监督电话进行公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三项制度”基本落实。8县(区)均已落实县级运行管理机构,制定出台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制度和办法,通过整合投入各级补助资金,给予部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管材和经费上的支持,初步建立了县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制度。
  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下发《关于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作为水利工作重点推进落实。目前,全市集中供水工程共5647件,已定价工程5572件,已收费工程5405件,按供水成本收费工程1368件,全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件数占总件数的95.7%,水费收缴率81.64%。通过水费收取,促进节约用水,有效解决农村饮水集中供水工程维养经费保障问题,确保农村饮水集中供水工程长久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