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织牢就业增收保障网

目前,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9418人,其中省外转移21193人
刊发时间:2020-07-12 A1版  作者:王应良

  本报讯   (特约记者   王应良) 云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采取“点对点”“一对一”的方式,逐一对接市内、县内企业,积极向上争取创业担保贷款和公益性岗位开发,通过发放创业贷款带动就地就近就业,多举措织牢就业增收保障网。目前,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共59418人,其中省外转移21193人。
  强化政策落实,有序落实就业补贴。认真执行外出务工补贴政策,对外出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按照省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省内(县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予以外出务工奖补,贫困劳动力凭收入证明每年最多可享受1次。认真执行培训补贴政策,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按照每人每天6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费补贴。认真执行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优先给予“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支持,经营状况良好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认真执行当地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对当地用人单位(不包括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认真执行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鼓励和引导企业将适合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生产车间建在乡镇和农村,通过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需满足吸纳5人(含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就业扶贫车间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按照其发给贫困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补贴。目前,以上工作正在有序落实中。
  强化就业服务,有序转移就业。成立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就业调度指挥部,负责研判、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乡镇做好返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疫情防控形势和防护知识的宣传引导,及时掌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需求,建立转移就业服务台账,落实精准分类施策,帮助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务工或在当地就近就业。针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群众,全力做好返岗就业服务,完善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抓实返岗前健康体检以及实用技能、个人防护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等灵活方式,规范有序组织全县务工人员分地区、分批次有序外出。
  紧盯复工复产,支持企业用工。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桥梁纽带作用,抽调12名“人社服务专员”,积极主动靠前服务,深入县内在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及用工需求调查摸底,由企业和项目施工单位开列用工清单,针对企业、在建项目单位复工复产实际需求,通过“点对点”方式,精准组织县内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切实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劳动力就业难、企业(项目)用工荒问题。在优先满足县内企业(项目)复产复工用工需求的基础上,加强与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劳务合作单位以及省外重点企业的对接联系,收集农民工转移就业意愿和企业用工需求,实现企业(项目)招工与农民工返岗就业精准对接。同时,将外出就业同扶贫车间、公益岗位等就近就地就业结合起来,不折不扣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稳妥推进扶贫车间复工复产,不断织密织牢群众劳务增收的保障网,确保群众不因疫情导致返贫。
  强化政策扶持,促进就业创业。对有创业想法和能力的人员,强化政策扶持力度,鼓励自主创业,引导就地取材、因地制宜、发挥所长,确保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外出或不愿外出且自身具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有事可做、有业可就、持续增收。为有力有效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针对2019年10月后从县外返乡且自身具有强烈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家庭,每户可申请5万元以内的创业扶持贷款,确需发展投资大、带动性强、辐射广的小龙头企业及重点产业大户,最多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1至2年,贷款周期内产生的利息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补助。

返回
2024年05月03日  第8711期 往期报纸>>
新闻热线:0883-2143727 广告热线:0883-2143722
在线投稿:ynlcrbs@126.com

云县织牢就业增收保障网

目前,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9418人,其中省外转移21193人

刊发时间:2020-07-12 A1版  作者:王应良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特约记者   王应良) 云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采取“点对点”“一对一”的方式,逐一对接市内、县内企业,积极向上争取创业担保贷款和公益性岗位开发,通过发放创业贷款带动就地就近就业,多举措织牢就业增收保障网。目前,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共59418人,其中省外转移21193人。
  强化政策落实,有序落实就业补贴。认真执行外出务工补贴政策,对外出务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按照省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省内(县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予以外出务工奖补,贫困劳动力凭收入证明每年最多可享受1次。认真执行培训补贴政策,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按照每人每天6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费补贴。认真执行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优先给予“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支持,经营状况良好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认真执行当地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对当地用人单位(不包括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认真执行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鼓励和引导企业将适合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生产车间建在乡镇和农村,通过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需满足吸纳5人(含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就业扶贫车间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按照其发给贫困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补贴。目前,以上工作正在有序落实中。
  强化就业服务,有序转移就业。成立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就业调度指挥部,负责研判、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乡镇做好返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疫情防控形势和防护知识的宣传引导,及时掌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需求,建立转移就业服务台账,落实精准分类施策,帮助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务工或在当地就近就业。针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群众,全力做好返岗就业服务,完善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抓实返岗前健康体检以及实用技能、个人防护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等灵活方式,规范有序组织全县务工人员分地区、分批次有序外出。
  紧盯复工复产,支持企业用工。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桥梁纽带作用,抽调12名“人社服务专员”,积极主动靠前服务,深入县内在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及用工需求调查摸底,由企业和项目施工单位开列用工清单,针对企业、在建项目单位复工复产实际需求,通过“点对点”方式,精准组织县内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切实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劳动力就业难、企业(项目)用工荒问题。在优先满足县内企业(项目)复产复工用工需求的基础上,加强与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劳务合作单位以及省外重点企业的对接联系,收集农民工转移就业意愿和企业用工需求,实现企业(项目)招工与农民工返岗就业精准对接。同时,将外出就业同扶贫车间、公益岗位等就近就地就业结合起来,不折不扣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稳妥推进扶贫车间复工复产,不断织密织牢群众劳务增收的保障网,确保群众不因疫情导致返贫。
  强化政策扶持,促进就业创业。对有创业想法和能力的人员,强化政策扶持力度,鼓励自主创业,引导就地取材、因地制宜、发挥所长,确保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外出或不愿外出且自身具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有事可做、有业可就、持续增收。为有力有效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针对2019年10月后从县外返乡且自身具有强烈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家庭,每户可申请5万元以内的创业扶持贷款,确需发展投资大、带动性强、辐射广的小龙头企业及重点产业大户,最多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为1至2年,贷款周期内产生的利息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