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刊发时间:2020-07-14 A3版  作者:王宇晴

整顿规范河流流域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临翔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本报讯   (通讯员   王宇晴)   临翔区以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治理为目标,进一步整顿规范辖区澜沧江、南汀河等主要河流径流流域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肃查处流域内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巡查排查“不放松”。由区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矿管股、区矿山综合执法大队和沿河所属自然资源管理所组成巡查组,对辖区内主要河流径流流域内、水库周围等区域进行巡查,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认真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保障堤岸、防洪、生态安全。今年以来,共开展巡查61次(其中组织夜间随机巡查4次)共出动人员2720人次、出动车辆382辆次。
  联合执法“强整治”。区自然资源、水务、矿山综合执法大队等多部门联合,严肃查处主要河流径流流域内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盗采砂石资源、违法占地等违法行为。目前,累计开展河道采砂巡查50余次、出动车辆230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305人次,封堵违法釆砂路口铁丝网1700米,发送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26份,在南汀河主干流蚂蚁堆段及西河分别设立河道采砂整治警示标志牌12块,取缔非法采砂场44户、非法采砂场5户。共组织开展矿山巡查104次,出动车次312辆次,累计出动人员1560人次,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在此期间共没收非法煤30余吨,扣押运煤车1辆,扣押运煤拖拉机2辆。
  规范开采“净环境”。对持有采矿许可证的水淌田石场(正飞石场)、小尖山石场的矿区开采方案、四至界限、矿山恢复治理方案等措施进行核查,并要求企业在生产区增加清洗池、高压喷水枪,安排专人24小时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确保运输车辆篷布遮盖严实,对石场出口处往临沧城方向500米范围路面安排专人进行清扫、保洁;同时,在石场出口处、称重台及上料区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摄像头35个,并接入数字城管平台,进行24小时监管。
  矿权审批“依法规”。建立健全矿业权管理长效机制,规范主要河流径流流域范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依法依规做好拟新立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工作,认真开展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规划审查、联勘联审及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依法审批矿业权。今年共组织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规划审查、联勘联审及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4次。
  流域用地“严把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统筹做好主要河流径流流域范围内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切实把好土地供应关。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将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列为禁止建设区;严格执行《限制用地目录》和《禁止用地目录》,对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及产能过剩项目,禁止供地,防止污染库渠河水,对河道库渠治理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优先安排。

返回
2024年05月20日  第8713期 往期报纸>>
新闻热线:0883-2143727 广告热线:0883-2143722
在线投稿:ynlcrbs@126.com

临翔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刊发时间:2020-07-14 A3版  作者:王宇晴 【字体:大 中 小】

整顿规范河流流域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临翔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本报讯   (通讯员   王宇晴)   临翔区以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治理为目标,进一步整顿规范辖区澜沧江、南汀河等主要河流径流流域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肃查处流域内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巡查排查“不放松”。由区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矿管股、区矿山综合执法大队和沿河所属自然资源管理所组成巡查组,对辖区内主要河流径流流域内、水库周围等区域进行巡查,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认真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保障堤岸、防洪、生态安全。今年以来,共开展巡查61次(其中组织夜间随机巡查4次)共出动人员2720人次、出动车辆382辆次。
  联合执法“强整治”。区自然资源、水务、矿山综合执法大队等多部门联合,严肃查处主要河流径流流域内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盗采砂石资源、违法占地等违法行为。目前,累计开展河道采砂巡查50余次、出动车辆230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305人次,封堵违法釆砂路口铁丝网1700米,发送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26份,在南汀河主干流蚂蚁堆段及西河分别设立河道采砂整治警示标志牌12块,取缔非法采砂场44户、非法采砂场5户。共组织开展矿山巡查104次,出动车次312辆次,累计出动人员1560人次,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份,在此期间共没收非法煤30余吨,扣押运煤车1辆,扣押运煤拖拉机2辆。
  规范开采“净环境”。对持有采矿许可证的水淌田石场(正飞石场)、小尖山石场的矿区开采方案、四至界限、矿山恢复治理方案等措施进行核查,并要求企业在生产区增加清洗池、高压喷水枪,安排专人24小时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确保运输车辆篷布遮盖严实,对石场出口处往临沧城方向500米范围路面安排专人进行清扫、保洁;同时,在石场出口处、称重台及上料区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摄像头35个,并接入数字城管平台,进行24小时监管。
  矿权审批“依法规”。建立健全矿业权管理长效机制,规范主要河流径流流域范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依法依规做好拟新立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工作,认真开展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规划审查、联勘联审及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依法审批矿业权。今年共组织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规划审查、联勘联审及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4次。
  流域用地“严把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统筹做好主要河流径流流域范围内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切实把好土地供应关。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将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列为禁止建设区;严格执行《限制用地目录》和《禁止用地目录》,对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及产能过剩项目,禁止供地,防止污染库渠河水,对河道库渠治理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