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多领域多形式开展金融扶贫

刊发时间:2020-07-29 A2版  作者:

  本报讯 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紧紧围绕“资金使用精准”的工作要求,把金融扶贫作为主要发力点,紧扣“融得来、用得好、还得起”三个环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源投向脱贫攻坚工作,形成“政策引导、银行参与、农户贷款、政府贴息”的金融扶贫机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2016年以来,全县共发放金融精准扶贫贷款6.63亿元。
  成立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服务中心、乡级服务网点、村级服务站三级金融服务网络,明确制度流程、工作职责,确保有人办事、有场所服务。全县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5家,服务网点23个,惠农支付服务点59个,普惠金融服务站60个,布放ATM机、POS机等自助设备1184台,基本解决了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建立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金融扶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贫困户贷款提供一站式服务或上门服务,形成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银行保障信贷投入、农户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金融扶贫新机制。政府部门印发出台相关对接文件,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要求、保障措施等,统筹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建立金融扶贫精准对接机制,县党政主要领导多次率队与省、市金融机构对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县级行业部门与金融机构常态沟通,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结合“五个一批”和“六个精准”要求,建立“一户一档”金融扶贫档案,以“低利率+长周期+政府贴息+多客户群体”的形式,为贫困户量体裁衣开发精准扶贫“美丽乡村新民居贷款”“ 农危改专项贷款”“ 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贷款”“ 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贷款”“扶贫小额信贷”五个贷款品种,支持对象主要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辐射其他农户,兼顾能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产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突出安居保障、产业增收、创业就业、解难济困,助力贫困户、非贫困户创业致富、民有所居。
  按照“政府主导、专业管理、市场运作”的原则,整合城投、扶投、农投、人居投、棚投、旅投、水投等原有融资平台,由县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独立核算,承接各级融资资金支持。县财政积极筹措整合资金,竞争择优确定合作对象,将部分财政涉农资金存入合作金融机构,增加其营业性收入,促使其创新信贷品种,主动参与金融扶贫。金融机构根据资金池内资金额度,放大贷款金额。如,2015年底,全县注入项目资本金3600万元,获得国开行25个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贷款4亿元。同时,将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土地,履行相关程序后注入融资平台,平台公司通过土地一级开发,提升土地价值,采取土地储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分批推进的方式进行融资,在盘活土地的同时加强土地资本运作。2016年以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全县通过融资平台共获得农发行、国开行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12.25亿元。
  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整合资金,设立扶贫贷款风险基金专户,以县为平台整合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用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各种涉农项目资金2303万元作为金融贷款担保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金融机构为符合扶贫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发放贷款按照不低于1:10的比例发放,贫困户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不良贷款,由风险补偿金按比例偿还贷款。完善信贷担保体系,以此大幅提高贫困户的授信面及额度,从根本上解决了贫困户贷款难、贷款额度不足和担保难问题,实现金融产品全覆盖,推动脱贫攻坚快速见效。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扶贫部门和金融部门共同建立和完善贫困户信用档案,为不同信用等级的贫困户提供差异化服务。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构建信贷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流程,给予贷款额度、利率、期限等方面的优惠,降低贫困地区涉农主体获得信贷资金的成本,增强信贷促进扶贫作用的发挥。   本报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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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多领域多形式开展金融扶贫

刊发时间:2020-07-29 A2版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紧紧围绕“资金使用精准”的工作要求,把金融扶贫作为主要发力点,紧扣“融得来、用得好、还得起”三个环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源投向脱贫攻坚工作,形成“政策引导、银行参与、农户贷款、政府贴息”的金融扶贫机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2016年以来,全县共发放金融精准扶贫贷款6.63亿元。
  成立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服务中心、乡级服务网点、村级服务站三级金融服务网络,明确制度流程、工作职责,确保有人办事、有场所服务。全县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5家,服务网点23个,惠农支付服务点59个,普惠金融服务站60个,布放ATM机、POS机等自助设备1184台,基本解决了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建立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沟通联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金融扶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贫困户贷款提供一站式服务或上门服务,形成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银行保障信贷投入、农户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金融扶贫新机制。政府部门印发出台相关对接文件,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要求、保障措施等,统筹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建立金融扶贫精准对接机制,县党政主要领导多次率队与省、市金融机构对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县级行业部门与金融机构常态沟通,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结合“五个一批”和“六个精准”要求,建立“一户一档”金融扶贫档案,以“低利率+长周期+政府贴息+多客户群体”的形式,为贫困户量体裁衣开发精准扶贫“美丽乡村新民居贷款”“ 农危改专项贷款”“ 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贷款”“ 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贷款”“扶贫小额信贷”五个贷款品种,支持对象主要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辐射其他农户,兼顾能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产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突出安居保障、产业增收、创业就业、解难济困,助力贫困户、非贫困户创业致富、民有所居。
  按照“政府主导、专业管理、市场运作”的原则,整合城投、扶投、农投、人居投、棚投、旅投、水投等原有融资平台,由县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独立核算,承接各级融资资金支持。县财政积极筹措整合资金,竞争择优确定合作对象,将部分财政涉农资金存入合作金融机构,增加其营业性收入,促使其创新信贷品种,主动参与金融扶贫。金融机构根据资金池内资金额度,放大贷款金额。如,2015年底,全县注入项目资本金3600万元,获得国开行25个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贷款4亿元。同时,将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土地,履行相关程序后注入融资平台,平台公司通过土地一级开发,提升土地价值,采取土地储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分批推进的方式进行融资,在盘活土地的同时加强土地资本运作。2016年以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全县通过融资平台共获得农发行、国开行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12.25亿元。
  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整合资金,设立扶贫贷款风险基金专户,以县为平台整合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用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各种涉农项目资金2303万元作为金融贷款担保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金融机构为符合扶贫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发放贷款按照不低于1:10的比例发放,贫困户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不良贷款,由风险补偿金按比例偿还贷款。完善信贷担保体系,以此大幅提高贫困户的授信面及额度,从根本上解决了贫困户贷款难、贷款额度不足和担保难问题,实现金融产品全覆盖,推动脱贫攻坚快速见效。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扶贫部门和金融部门共同建立和完善贫困户信用档案,为不同信用等级的贫困户提供差异化服务。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构建信贷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流程,给予贷款额度、利率、期限等方面的优惠,降低贫困地区涉农主体获得信贷资金的成本,增强信贷促进扶贫作用的发挥。   本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