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本报讯 (通讯员 李鑫)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发挥社会保险保生活的基础功能,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让企业和失业人员应享尽享失业保险政策。
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参保缴费满1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中间档次的80%发放;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中间档次的50%发放。
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今年以来,全市共发放失业保险金7319人次678.83万元、临时价格补贴6756人次356.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