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让贫困家庭孩子有学上上好学

刊发时间:2020-08-12 A1版  作者:

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临沧让贫困家庭孩子有学上上好学

  本报讯 我市紧紧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和“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让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2019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88%,较“十二五”末增加了7.86个百分点。目前,全市辍学学生已实现阶段性动态清零。
  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让贫困家庭孩子“进得来”。通过认真实施“全面改薄”等教育项目,加强教师队伍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到2018年12月,全市8县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全部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办学条件全部达到20条底线要求。目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建筑面积达283.82万平方米,较“十二五”末增加了56.83万平方米;有义务教育学校1114所,教职工17775人;有学生288062人,较“十二五”末增加了19200人。
  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让贫困家庭孩子“留得住”。从县到乡镇、村,均建立辖区《文化户口册》,对3岁至22岁人口信息进行全面录入,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做到辖区教育数据“一口清”;认真开展“四查三比对”,做到扶贫大数据平台信息与学籍信息精准闭合;澄清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就学情况,完善“一生一档”“一人一案”“一校一策”,建立台账,做到精准施策。实行政府、教育“双线四级”联保联控责任制,市领导挂包到县区,县区领导挂包到乡镇,乡镇领导挂包到村,村干部挂包到每个村民小组和学校,抓好入学、劝返、保学、送教等工作。此外,按照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对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前教育在园幼儿给予补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人口较少民族学生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高中阶段在校生学费,并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补助,并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给予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在校生每生每年2500元的生活补助;全面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高等教育阶段在校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年每生5000元的学费资助,并帮助他们申请社会资助;免除中职教育建档立卡户在校生学费,并给予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每生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落实职业教育“雨露计划”,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至5000元的标准,给予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补助。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贫困家庭孩子读好书。认真落实我市教育质量“22项制度”,积极开展以“质量校园”为引领的“六大校园建设”,加强教育科研,建立和完善市、县、乡、校四级教研网络,教育质量检测落实到村小学并实行质量通报制度,健全对口支援边境民族地区和乡村教育发展机制,加快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持续深入开展好教育系统党员干部驻校蹲点工作,通过市、县区、乡镇、学区(中心校)党员干部四级联动,做到各级各类学校驻校蹲点工作全覆盖、党建与立德树人深度融合,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全市普通高考成绩连续8年位居全省前列。
  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让贫困家庭孩子人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2016年至2019年,全市562个贫困村,共录取大专以上学生23466人,平均每个村41人,其中凤庆县凤山镇龙泉社区最多,共有349名大学生,最少的沧源佤族自治县芒卡镇海牙村(属深度贫困村)有3名大学生,实现了一村一名大学生的目标。
  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培育内生动力。2016年至2019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9267人;认真开展“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7年至2019年完成输送贫困家庭学生到东部发达地区职业学校就学499人,其中,浙江省85人、广东省414人。目前,全市共有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34401人,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41062人,实现了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的发展目标。
                                   临沧市教育体育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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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4日  第8742期 往期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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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让贫困家庭孩子有学上上好学

刊发时间:2020-08-12 A1版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临沧让贫困家庭孩子有学上上好学

  本报讯 我市紧紧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和“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让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2019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88%,较“十二五”末增加了7.86个百分点。目前,全市辍学学生已实现阶段性动态清零。
  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让贫困家庭孩子“进得来”。通过认真实施“全面改薄”等教育项目,加强教师队伍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到2018年12月,全市8县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全部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办学条件全部达到20条底线要求。目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建筑面积达283.82万平方米,较“十二五”末增加了56.83万平方米;有义务教育学校1114所,教职工17775人;有学生288062人,较“十二五”末增加了19200人。
  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让贫困家庭孩子“留得住”。从县到乡镇、村,均建立辖区《文化户口册》,对3岁至22岁人口信息进行全面录入,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做到辖区教育数据“一口清”;认真开展“四查三比对”,做到扶贫大数据平台信息与学籍信息精准闭合;澄清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就学情况,完善“一生一档”“一人一案”“一校一策”,建立台账,做到精准施策。实行政府、教育“双线四级”联保联控责任制,市领导挂包到县区,县区领导挂包到乡镇,乡镇领导挂包到村,村干部挂包到每个村民小组和学校,抓好入学、劝返、保学、送教等工作。此外,按照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对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前教育在园幼儿给予补助;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人口较少民族学生补助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高中阶段在校生学费,并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补助,并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给予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在校生每生每年2500元的生活补助;全面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高等教育阶段在校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年每生5000元的学费资助,并帮助他们申请社会资助;免除中职教育建档立卡户在校生学费,并给予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每生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落实职业教育“雨露计划”,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至5000元的标准,给予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补助。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贫困家庭孩子读好书。认真落实我市教育质量“22项制度”,积极开展以“质量校园”为引领的“六大校园建设”,加强教育科研,建立和完善市、县、乡、校四级教研网络,教育质量检测落实到村小学并实行质量通报制度,健全对口支援边境民族地区和乡村教育发展机制,加快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持续深入开展好教育系统党员干部驻校蹲点工作,通过市、县区、乡镇、学区(中心校)党员干部四级联动,做到各级各类学校驻校蹲点工作全覆盖、党建与立德树人深度融合,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全市普通高考成绩连续8年位居全省前列。
  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让贫困家庭孩子人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2016年至2019年,全市562个贫困村,共录取大专以上学生23466人,平均每个村41人,其中凤庆县凤山镇龙泉社区最多,共有349名大学生,最少的沧源佤族自治县芒卡镇海牙村(属深度贫困村)有3名大学生,实现了一村一名大学生的目标。
  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培育内生动力。2016年至2019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9267人;认真开展“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7年至2019年完成输送贫困家庭学生到东部发达地区职业学校就学499人,其中,浙江省85人、广东省414人。目前,全市共有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34401人,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41062人,实现了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的发展目标。
                                   临沧市教育体育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