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刊发时间:2020-08-20 A2版  作者:和勤

提升治理成效 守护绿水青山
临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 和勤)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表扬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办案单位的函》,对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0个典型案例和26个磋商赔偿案例的办案单位进行通报表扬,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作为云南省唯一受通报表扬单位名列其中。
  2016年7月,临沧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被举报投诉,经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存在矿山违法越界开采行为。针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临翔区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随后,企业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先后投入资金开展生态修复治理,但未得到全面修复。
  2018年以来,根据国家、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有关部署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本着“先行先试、探索经验”的原则,以此案为例,认真开展全市首个案例实践。工作中,该局在做好案情调查的基础上,一是开展司法鉴定评估。与云南某司法鉴定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司法鉴定评估。二是审查修复方案。邀请7名专家对《临沧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方案》进行审查。三是签订赔偿协议。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企业磋商,并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四是实施生态修复。按照赔偿协议要求,督促企业先后投入252万元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并完成验收,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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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刊发时间:2020-08-20 A2版  作者:和勤 【字体:大 中 小】

提升治理成效 守护绿水青山
临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 和勤)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表扬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办案单位的函》,对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0个典型案例和26个磋商赔偿案例的办案单位进行通报表扬,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作为云南省唯一受通报表扬单位名列其中。
  2016年7月,临沧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被举报投诉,经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存在矿山违法越界开采行为。针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临翔区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随后,企业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先后投入资金开展生态修复治理,但未得到全面修复。
  2018年以来,根据国家、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有关部署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本着“先行先试、探索经验”的原则,以此案为例,认真开展全市首个案例实践。工作中,该局在做好案情调查的基础上,一是开展司法鉴定评估。与云南某司法鉴定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司法鉴定评估。二是审查修复方案。邀请7名专家对《临沧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方案》进行审查。三是签订赔偿协议。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企业磋商,并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四是实施生态修复。按照赔偿协议要求,督促企业先后投入252万元实施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并完成验收,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