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举措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刊发时间:2020-08-25 A2版  作者:李鑫 普中斌

因人施策 分类帮扶

我市多举措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本报讯 (通讯员 李鑫 普中斌) 我市强化因人施策、分类帮扶措施,通过帮扶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着力稳住就业基本盘。
  人社部门充分利用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用工对接服务平台,根据农民工填报的出行需求信息,做好数据分类应用和组织出行工作,坚持“内外两手”抓就业帮扶,做好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以建立“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为抓手,帮助农村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全市共建立85个“扶贫车间”,吸纳4000余名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实施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帮扶,安置1.1万名贫困劳动力。通过“沪滇”劳务协作帮助1262名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完成目标任务2000人的63.1%。以建设“就业超市”劳务输出基地为抓手,帮助农村劳动力获得稳定劳务收入。借力“沪滇”劳务协作机制,依托市内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构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用工企业”的劳务输出模式,建成覆盖8县(区)外出务工人员“就业超市”,以贫困劳动力为主的农村劳动力提供集“定向招聘、定向培训、定向输出、定向服务”的转移就业“一条龙”服务。截至7月末,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41万人,比2019年全年新增转移(14.01万人)多4.4万人,完成计划新增转移18万人的102.26%。
  建立2020届临沧市户籍4719名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建立工作专班,压实目标责任,努力打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并通过组织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志愿服务西部招募、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招聘,就业见习以及计划开发3000多个城镇公益性岗位,为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加大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的,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市内创办经营良好、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实体,可享受3至5万元创业补贴。积极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有关政策,今年以来,为126名高校毕业生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1830万元。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对646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动态更新管理,“一对一”提供一份“就业服务包”,发放政策服务、招聘活动、培训项目、见习岗位等清单,主动推送适合的岗位信息和开展针对性职业指导,并为其提供专项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举办以“疫情无情人有情,就业服务暖人心”为主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7049个,提供职业指导425人次,提供就业推荐738人次,提供档案托管21332人。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不断完成党委统揽、政府主导、军地协同、社会参与的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工作机制。开展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将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动员退役军人积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全市共有107名退役军人报名参加高职院校学历提升;采取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结合、长期和短期结合的方式,加强与省定点培训机构合作,引导退役军人结合自身需求和特长,积极报名参加教育培训。全市156名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开展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网络招聘活动。积极向本市退役军人广泛宣传动员,鼓励、引导他们在疫情期间参加网络招聘和线上职业培训。积极推送市内复产复工企业相关信息、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112条,涉及企业数152个,提供岗位数1489个,先后有40余名退役军人实现就业。提供创业扶持。认真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按政策规定支持帮助退役军人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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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举措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刊发时间:2020-08-25 A2版  作者:李鑫 普中斌 【字体:大 中 小】

因人施策 分类帮扶

我市多举措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本报讯 (通讯员 李鑫 普中斌) 我市强化因人施策、分类帮扶措施,通过帮扶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着力稳住就业基本盘。
  人社部门充分利用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用工对接服务平台,根据农民工填报的出行需求信息,做好数据分类应用和组织出行工作,坚持“内外两手”抓就业帮扶,做好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以建立“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为抓手,帮助农村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全市共建立85个“扶贫车间”,吸纳4000余名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实施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帮扶,安置1.1万名贫困劳动力。通过“沪滇”劳务协作帮助1262名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完成目标任务2000人的63.1%。以建设“就业超市”劳务输出基地为抓手,帮助农村劳动力获得稳定劳务收入。借力“沪滇”劳务协作机制,依托市内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构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用工企业”的劳务输出模式,建成覆盖8县(区)外出务工人员“就业超市”,以贫困劳动力为主的农村劳动力提供集“定向招聘、定向培训、定向输出、定向服务”的转移就业“一条龙”服务。截至7月末,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41万人,比2019年全年新增转移(14.01万人)多4.4万人,完成计划新增转移18万人的102.26%。
  建立2020届临沧市户籍4719名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建立工作专班,压实目标责任,努力打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并通过组织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志愿服务西部招募、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招聘,就业见习以及计划开发3000多个城镇公益性岗位,为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加大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的,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市内创办经营良好、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实体,可享受3至5万元创业补贴。积极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有关政策,今年以来,为126名高校毕业生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1830万元。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对646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动态更新管理,“一对一”提供一份“就业服务包”,发放政策服务、招聘活动、培训项目、见习岗位等清单,主动推送适合的岗位信息和开展针对性职业指导,并为其提供专项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举办以“疫情无情人有情,就业服务暖人心”为主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7049个,提供职业指导425人次,提供就业推荐738人次,提供档案托管21332人。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不断完成党委统揽、政府主导、军地协同、社会参与的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工作机制。开展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将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动员退役军人积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全市共有107名退役军人报名参加高职院校学历提升;采取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结合、长期和短期结合的方式,加强与省定点培训机构合作,引导退役军人结合自身需求和特长,积极报名参加教育培训。全市156名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开展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网络招聘活动。积极向本市退役军人广泛宣传动员,鼓励、引导他们在疫情期间参加网络招聘和线上职业培训。积极推送市内复产复工企业相关信息、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112条,涉及企业数152个,提供岗位数1489个,先后有40余名退役军人实现就业。提供创业扶持。认真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按政策规定支持帮助退役军人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