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监督执纪问责促生态环境保护

刊发时间:2020-08-29 A3版  作者:杨光艳

  本报讯  (通讯员  杨光艳)  永德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执纪的职能职责,主动靠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发挥监督促进作用。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在常态化监督检查下,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管理力度。2018年以来,共对负有监管责任的14个单位,32人实施行政问责,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用好执纪问责利器。紧盯中央和省、市、县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不落实以及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走过场、搞形式等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以来,共受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12件,查处生态环境保护违纪违法问题8件8人,对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的5名党员干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出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用严明的纪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始终保持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高压态势,以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为守护好七彩云南、大美永德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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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监督执纪问责促生态环境保护

刊发时间:2020-08-29 A3版  作者:杨光艳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通讯员  杨光艳)  永德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执纪的职能职责,主动靠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发挥监督促进作用。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在常态化监督检查下,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管理力度。2018年以来,共对负有监管责任的14个单位,32人实施行政问责,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用好执纪问责利器。紧盯中央和省、市、县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不落实以及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走过场、搞形式等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以来,共受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线索12件,查处生态环境保护违纪违法问题8件8人,对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到位的5名党员干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出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用严明的纪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始终保持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高压态势,以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为守护好七彩云南、大美永德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