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三聚焦三提升” 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刊发时间:2020-10-24 A3版  作者:武凯雁

突出重点   抓实服务

沧源“三聚焦三提升” 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本报讯   (通讯员   武凯雁)   今年以来,沧源佤族自治县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着力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实现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度、基本社会服务满意度、基层社会治理有效度三提升。
  为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县民政局联合县残联、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开展数据比对,根据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仔细进行认定资格条件排查,梳理出需要纳入社会救助兜底建档立卡贫困户1232户3184人。
  对辖区内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及流浪乞讨人员加强全面排查,及时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积极兑现民政对象、困难群众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疫情期间,下拨13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发放31.8万元救助因疫情造成临时生活陷入困境人员316人。
  与农业银行沧源县支行紧密配合,推进“社银一体化”资金发放。今年3月,该县实现了“社银一体化系统”资金发放,共发放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电网电费补贴等 4300余万元。抓实“一部手机办低保”工作,推广“低保申请”线上办理。截至目前,下载安装APP 并实名认证917人,通过“一部手机办低保”申报审批成功24人。今年1至10月,为79521户次208909人次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4993万元;为5598户次9043人次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339万元。进行8次城乡低保动态调整,清退出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1021户3991人,新纳入1445户3463人。1至10月,救助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4156户次4641人次,发放供养补助及照料护理补贴资金380万元。1至10月,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感染儿童生活补助123万元。启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救助额度在2200元以下审核权限下放到乡(镇),拨付两批次临时救助备用金336万元。
  严格执行《沧源佤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持续抓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范管理和使用,现已建成勐董镇公益性骨灰公墓1个,其余9个乡(镇)公益性骨灰公墓建设正积极推进,目前已完成林地可研,正在进行报审工作;加大对“三沿六区”坟墓的整治力度,通过采取植树遮蔽一批、生态改造一批、搬迁拆除一批等方式,做到见树不见墓;持续发力推进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整治,对未自行拆除活人墓的于6月29日起进行强制拆除。截至目前,全县共拆除“活人墓” 207冢,整治大墓30冢。
  依法依规开展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继续对全县原有的社会组织进行清理规范,及时清理活动不正常的“僵尸”社会组织和不按规定进行年检的社会组织,目前拟注销71个社会团体;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依法开展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办理社会组织新成立登记注册9个。
  落实《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给予救助;有序规范收养登记工作;支持好源心社工服务中心工作,发挥社会服务功能。县慈善会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派遣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26人、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100人,切实增强了基层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力量。依规做好接收捐赠物资工作,全力抓好复工复产,民政领域在建项目全部复工复产。儿童之家现已建成49个,正在建设其余53个,今年底全县将实现每个村(社区)辖区内至少有1个儿童之家。
  针对部分村(居)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理事会章程内容单一,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继续指导村(居)组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理事会章程,让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理事会章程在新时代村民自治和城乡基层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继续开展好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支持好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广泛宣传、营造和培育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全县范围内门牌核查统计、门牌上墙等工作,落实社会化治理共建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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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三聚焦三提升” 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刊发时间:2020-10-24 A3版  作者:武凯雁 【字体:大 中 小】

突出重点   抓实服务

沧源“三聚焦三提升” 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本报讯   (通讯员   武凯雁)   今年以来,沧源佤族自治县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着力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实现基本民生保障精准度、基本社会服务满意度、基层社会治理有效度三提升。
  为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县民政局联合县残联、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开展数据比对,根据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仔细进行认定资格条件排查,梳理出需要纳入社会救助兜底建档立卡贫困户1232户3184人。
  对辖区内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及流浪乞讨人员加强全面排查,及时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积极兑现民政对象、困难群众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疫情期间,下拨13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发放31.8万元救助因疫情造成临时生活陷入困境人员316人。
  与农业银行沧源县支行紧密配合,推进“社银一体化”资金发放。今年3月,该县实现了“社银一体化系统”资金发放,共发放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电网电费补贴等 4300余万元。抓实“一部手机办低保”工作,推广“低保申请”线上办理。截至目前,下载安装APP 并实名认证917人,通过“一部手机办低保”申报审批成功24人。今年1至10月,为79521户次208909人次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4993万元;为5598户次9043人次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资金339万元。进行8次城乡低保动态调整,清退出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1021户3991人,新纳入1445户3463人。1至10月,救助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4156户次4641人次,发放供养补助及照料护理补贴资金380万元。1至10月,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感染儿童生活补助123万元。启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救助额度在2200元以下审核权限下放到乡(镇),拨付两批次临时救助备用金336万元。
  严格执行《沧源佤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持续抓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范管理和使用,现已建成勐董镇公益性骨灰公墓1个,其余9个乡(镇)公益性骨灰公墓建设正积极推进,目前已完成林地可研,正在进行报审工作;加大对“三沿六区”坟墓的整治力度,通过采取植树遮蔽一批、生态改造一批、搬迁拆除一批等方式,做到见树不见墓;持续发力推进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整治,对未自行拆除活人墓的于6月29日起进行强制拆除。截至目前,全县共拆除“活人墓” 207冢,整治大墓30冢。
  依法依规开展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继续对全县原有的社会组织进行清理规范,及时清理活动不正常的“僵尸”社会组织和不按规定进行年检的社会组织,目前拟注销71个社会团体;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依法开展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办理社会组织新成立登记注册9个。
  落实《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给予救助;有序规范收养登记工作;支持好源心社工服务中心工作,发挥社会服务功能。县慈善会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派遣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26人、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100人,切实增强了基层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力量。依规做好接收捐赠物资工作,全力抓好复工复产,民政领域在建项目全部复工复产。儿童之家现已建成49个,正在建设其余53个,今年底全县将实现每个村(社区)辖区内至少有1个儿童之家。
  针对部分村(居)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理事会章程内容单一,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继续指导村(居)组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理事会章程,让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理事会章程在新时代村民自治和城乡基层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继续开展好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支持好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广泛宣传、营造和培育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全县范围内门牌核查统计、门牌上墙等工作,落实社会化治理共建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