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 助力我省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

刊发时间:2020-10-25 A1版  作者:冯永富

纳杰率队到临沧开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时要求

不断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 助力我省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 冯永富) 10月21日至23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纳杰为组长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临沧就我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助力我省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
  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蒙冬梅,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汤培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文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德扬等参加执法检查或出席汇报会。
  执法检查期间,纳杰一行先后深入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永德县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沧源佤族自治县班洪乡下班坝村、勐董镇国门新村和永和新村等地就《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民族乡政权建设及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情况以及民族乡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民族和宗教事务管理、矛盾纠纷化解、乡规民约等涉及基层治理的办法和经验进行检查调研。23日,执法检查组在沧源县召开会议,听取我市贯彻实施《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在实地检查调研和听取汇报后,纳杰指出,临沧市委高度重视民族乡工作,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条例》的执行,有效推动了民族乡的全面发展,民族团结得到不断巩固和提升,民族工作做得扎实,富有成效。纳杰要求,一是临沧要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实施好《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突出重点,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要紧扣《条例》的规定和新时代的要求,逐一对照落实,逐项扎实推进《条例》的落实。要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工作理念,抓好《条例》重要条款和规定的落实落地。三是要抓住关键,推动民族乡治理能力不断提升。要构建共享共治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始终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相结合,实现群防群治,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治理效能最大化的要求。
  纳杰指出,民族乡经济社会是否发展,人民生活是否改善,民族关系是否融洽,对我省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关系极大,要进一步增强执行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法治力量保障民族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障民族乡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不断巩固我省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杨文章在表态发言时说,临沧市委、市政府将一如既往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认真逐一梳理细化,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推动临沧民族工作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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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 助力我省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

刊发时间:2020-10-25 A1版  作者:冯永富 【字体:大 中 小】

纳杰率队到临沧开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时要求

不断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 助力我省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

  本报讯 (融媒体记者 冯永富) 10月21日至23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纳杰为组长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临沧就我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助力我省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
  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蒙冬梅,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汤培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文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德扬等参加执法检查或出席汇报会。
  执法检查期间,纳杰一行先后深入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永德县大雪山彝族拉祜族傣族乡,沧源佤族自治县班洪乡下班坝村、勐董镇国门新村和永和新村等地就《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民族乡政权建设及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情况以及民族乡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民族和宗教事务管理、矛盾纠纷化解、乡规民约等涉及基层治理的办法和经验进行检查调研。23日,执法检查组在沧源县召开会议,听取我市贯彻实施《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在实地检查调研和听取汇报后,纳杰指出,临沧市委高度重视民族乡工作,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条例》的执行,有效推动了民族乡的全面发展,民族团结得到不断巩固和提升,民族工作做得扎实,富有成效。纳杰要求,一是临沧要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实施好《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突出重点,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要紧扣《条例》的规定和新时代的要求,逐一对照落实,逐项扎实推进《条例》的落实。要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工作理念,抓好《条例》重要条款和规定的落实落地。三是要抓住关键,推动民族乡治理能力不断提升。要构建共享共治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始终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相结合,实现群防群治,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治理效能最大化的要求。
  纳杰指出,民族乡经济社会是否发展,人民生活是否改善,民族关系是否融洽,对我省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关系极大,要进一步增强执行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法治力量保障民族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障民族乡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不断巩固我省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杨文章在表态发言时说,临沧市委、市政府将一如既往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认真逐一梳理细化,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推动临沧民族工作跨越发展。